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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百余拆迁户7年仍未领到安置房

2007-7-31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2|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7年前,被拆迁户——漳州新华西路南侧一带的许多居民,与漳州乔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拆迁安置协议书》,根据回迁安置方式约定,2002年开发商必须将安置房交付被拆迁户使用,但是时至今日,还有100多户被拆迁 ...

7年前,被拆迁户——漳州新华西路南侧一带的许多居民,与漳州乔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拆迁安置协议书》,根据回迁安置方式约定,2002年开发商必须将安置房交付被拆迁户使用,但是时至今日,还有100多户被拆迁户居无定所,过着“流浪”的生活,而且长期领不到安置补偿费。对此,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表示,具体的问题正在进一步协调,拆迁安置补助费也已经按照规定发给待安置户。
拆迁户 我们流浪了7年
2000年,由于旧城改造,漳州新华西路南侧一带的许多居民与漳州乔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拆迁安置实施细则写明,被拆迁户实行自行过渡方式。过渡时间为23个月,赔偿方法采用回迁安置方式,但7年过去了,还有许多被拆迁户没有房子住。
一名被拆迁待安置户向记者表示,新华园11号、12号、13号3幢楼房大部分是安置房,他自己在《定房协议书》上预定的是11号的一套房子,但是11号楼一直没有动工。
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拆迁户感慨,开发商真的无良,就是因为这个事情,总共有100多户的拆迁户7年来只能在外面租房“流浪”,有些人则在亲戚家暂住。
补助费 前不久才发了30多万
根据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第13条,被拆迁人自找过渡房的,根据被拆迁人正式户口簿常住户口,每人每月发给安置补助费60元,逾期未给安置超过半年的,每月应付给6倍的补助费。而预定11号楼的许多待安置户表示,他们只拿到2001年的补助费,后面开发商都不理了,直到前段时间,开发商才拿了30多万分给11号楼的21户待安置户,但至少还差100多万。
记者来到乔安新华园施工处,根据售楼处规划图,11号楼用地处,挖了一个大坑,旁边堆着一些建筑垃圾,坑内的地上开始稀稀拉拉长了一些草。12号楼还未拆架,建筑设备都在,但并没有看见施工,而13号楼用地没有动工的迹象。
买房人 开发商“一房二卖”
近日,还有乔安新华园的住户向记者反映,之前开发商与自己内部员工签订购房合同,从银行得到贷款,而后又将房子卖给购房者。
住在新华园5幢的蔡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买了房子,但是今年4月,他在房管局得知自己所住的房子在2002年已经被乔安房地产卖给了内部员工阮某某,并且到建设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开发商是典型的“一房二卖”。
蔡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乔安房地产给蔡先生的保证书,保证书上,乔安房地产承认了“一房二卖”的事实。据透露,目前乔安房地产总共有10多套房子出现这种问题。
开发商 无法找到负责人
根据购房合同显示的地址,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新华南路水德宫1幢2楼的乔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是记者被在水德宫1幢2楼办公的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知,乔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很久前已经搬走,搬到乔安新华园。
下午3点半,记者来到乔安新华园的乔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门锁着,没有人员办公。记者试图拨通购房合同上开发商负责人的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而12号楼售楼处的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不知道老板的联系方式。有知情人士表示,乔安房地产已经很久没有办公了,前段时间,办公室曾经被许多待安置户占据。
房管局 目前正在协调
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方局长告诉记者,目前,乔安房地产安置房正在建设,具体的问题正在进一步协调,拆迁安置补助费也已经按照规定发给待安置户。
而对于乔安房地产“一房二卖”一事,方局长表示并不清楚。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陈主任则表示,住户如果发现这个问题,最好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交易中心再给予办理产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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