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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完善保障住房结构 首建解困住房供应体系

2007-7-1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4|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随着7月11日第一个租赁住房项目的开工,青岛近几年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着力构建的“保障住房”供应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率先在全国建起了一个从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到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多 ...

随着7月11日第一个租赁住房项目的开工,青岛近几年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着力构建的“保障住房”供应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率先在全国建起了一个从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到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多层次“解困住房”供应体系,从而推动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稳步解决。
作为一种解决城市中等收入以下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自2005年在我市启动以来成效明显。在2005年完成供应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1000亩的基础上,2006年我市又挂牌出让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8宗,土地面积达到1063亩,规划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仅今年上半年就集中供应了十余宗共522亩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这些普通商品房全部建成后,将为城市中等收入以下家庭提供二三百万平方米的新住房。与此同时,我市对普通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严格控制,今年又提出了销售价格低于去年的目标,有关部门将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相比周边商品房销售均价下浮的比例提高了1个百分点。据悉,“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开建普通(限价)商品住房500万平方米,约62500套。今年则计划新开工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续建45万平方米,解决6700户中等以下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与租赁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定向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我市自1998年以来已累计竣工经济适用住房近千万平方米,为10万多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尤其自200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加大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每年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列为“市办实事”或重点工作目标。我市还突出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性和保障性,供应范围由中低收入家庭缩小为低收入家庭,实现了由“改善型、普惠型”向“居住型、保障型”的转变。按照计划,“十一五”期间,我市将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约42850套。其中,2007年计划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4个,建筑面积83.3万平方米,约9500套,这将使更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改善成为可能。
租赁住房面向市区那些不符合廉租房政策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是我市今年首推的一种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崭新住房保障方式。目前,第一个租赁住房项目已经开建。我市明确提出,自2007年起,市政府每年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租赁住房,专项用于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2.77万户、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市财政安排5亿元,计划开工建设租赁住房3000套。
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市住房供应结构的一个主要层次,也是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我市廉租房保障制度自2002年实施以来,通过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方式,共投入保障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廉租房保障3700多户,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十一五”期间,按照“建筹并举”的原则,我市还将落实投资3.66亿元(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76亿元,投资1.9亿元建筹廉租住房1000套),保障户数将由目前的3000余户增加至1.4万户。今年,我市将投资8000多万元,实物配租200套,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让更多城市最低收入家庭高兴的是,从今年6月20日起,市内四区廉租房保障范围实现了大扩容,保障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家庭扩大到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标准也有所提高。今年,廉租住房制度也由市内四区成功地延伸至五市三区,实现了“广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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