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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性能认定是我国促进住宅产业化的重要制度,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上期请童先生谈了住宅性能认定制度产生的背景和实施情况。 记者:请您谈谈实施住宅性能认定制度的重大意义。 童悦仲: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办发[1999]72号文件《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重视住宅性能评定工作,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制定住宅性能评定标准和认定办法,逐步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住宅性能评价体系。”中国建筑学会理事长、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先生曾撰文指出,推进中国的住宅产业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5个子系统,即技术保障体系、建筑体系、部品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性能认定体系,其中性能认定体系是整个大系统的核心。 为了吸引消费者,目前社会上有形形色色的新概念住宅,大都是强调住宅性能的某些方面。我们不提倡炒作各式各样的新概念,而要把其中合乎科学的内容纳入性能认定指标体系中来。 记者:我国住宅性能认定制度是从日本“拿来”的,请您对住宅性能认定制度的中日“版本”作一个简单的比较分析。 童悦仲:在法律地位上,我国住宅性能认定制度是以建设部颁发文件的形式启动实施的,属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日本住宅性能表示制度是经国会众、参两院表决通过后,由国家正式颁布《住宅品质确保促进法》规定实施的,法律地位比我国高。 在具体操作上,我国的认定方法带有较多政府行为色彩,认定过程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多、程序复杂。日本则由主管大臣授权社会上的中介机构从事住宅性能表示业务,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运作,委托方和中介机构之间关系单一,责、权、利明确。 记者:以五六年时间推行一项制度,很难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请您谈谈实施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童悦仲:在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受人员编制限制等原因,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往往无暇顾及;二是有少部分开发商对“A级住宅”的理解有偏颇,只对获得3A级认定感兴趣,不知道获得1A、2A级认定也是很高的评价,结果放弃了申报和积极争取;三是目前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住宅评奖活动搞得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对严肃的性能认定制度造成了很大冲击。 记者:请您谈谈实施住宅性能认证制度下一步的计划。 童悦仲:一要通过试点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和模式。住宅性能认定并非只是得出一个简单的认定结论,它本质上是一种技术服务,通过认定这一形式和过程,充分吸收各方专家的经验和智慧,帮助住宅建设上档次、上水平,使消费者获得实惠,才是认定工作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因此今后可以学习日本的方法,通过中介组织和市场规则来推进这项工作。 二要加快制定《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写的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已于2004年12月中旬通过建设部组织的专家审查,目前已进入报批程序。下一步,要以《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的颁布为契机,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住宅性能认定制度。 三要总结和交流各省市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的经验,通过典型引路,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把面上的工作引向深入。 四要结合住宅性能认定加强相关科研工作,总结出住宅达到各项性能指标所需的技术措施和标准构造作法。如屋面和墙体保温、隔热作法,楼板隔声作法,南方地区外墙防渗漏作法等等,为住宅良好性能的实现和认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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