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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将公布最严格的管理措施 房地产必须“成片开发”

2005-4-1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7|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昆明市即将公布城市规划史上最为严格的政策性管理措施,明确规定:一环路内,用地规模在10亩以下的不允许搞房地产开发;二环路外不得小于50亩,开发商每增加1平米绿地或设施用地,给予增加6平米建筑面积的奖励。 ...

昆明市即将公布城市规划史上最为严格的政策性管理措施,明确规定:一环路内,用地规模在10亩以下的不允许搞房地产开发;二环路外不得小于50亩,开发商每增加1平米绿地或设施用地,给予增加6平米建筑面积的奖励。
昆明市有关部门通过审慎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昆明主城规划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目的是加强昆明主城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实现“现代新昆明”发展战略提出的疏解主城功能和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缓解交通压力,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功能目标。
据规划局负责人称,这项“在昆明城市规划史上最为严格的规定”将使主城规划区“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双降,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地双增,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双调”,真正让城市建设、发展体现以人为本,把昆明建设成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同时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法规、政策,体现规划立市、依法行政。
《通知》的核心是避免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的建设,逐步为“见缝插针”的城市建设“减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各种市政设施与土地开发建设同步进行,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
据透露,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原则是“成片开发,配套建设,增加绿地,降低密度,调整功能”。合理调整用地功能布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主城外围和呈贡新城、昆明小哨空港经济区梯度转移。
在主城核心区内,尽量以15m(或15m以上)的规划道路红线围合的街坊成片开发,没有条件按街坊开发的,其开发建设用地规模不小于10亩。
在二环路外的规划区范围内,其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小于一个居住组团的规模,即:50亩。
为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这项规定使绿地率、容积率各项标准明确化:
二环路内用地规划指标控制,以居住为主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用地容积率小于3.0、建筑密度小于30%、绿地率大于40%o%。
二环路外用地规划指标控制,以居住为主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用地容积率小于2.5、建筑密度小于30%、绿地率大于45%。
其他性质用地,根据不同功能要求,也进行开了发强度的控制。
规划局负责人称,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科学、超前的规定指标,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的山地城市中属于最好的开发建设环境条件。
这项政策性管理措施还明确:鼓励开发商在本项目地块、二环路内或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指定的其它地块,增加公共绿地、公益性配套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每增加1平方米绿化用地、设施用地并按规划要求建设,则给予增加开发6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
对于规划布局,也确定必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符合交通影响评价提出的要求。
明确提出,除步行街(区)外,临街布局的公共绿地原则上不得小于总用地的5%,改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主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经营性开发项目,必须配套建设为本区域服务的各种市政设施、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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