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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逼”着首付上调 门槛提高意味着什么

2005-3-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9|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  前天从深圳传来消息,该市部分银行近期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二成提高到三成,最高甚至提至五成。为何上调幅度如此之大?原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司法解释在今年实施后,银行房贷风险骤然大增 ...

  前天从深圳传来消息,该市部分银行近期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二成提高到三成,最高甚至提至五成。为何上调幅度如此之大?原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司法解释在今年实施后,银行房贷风险骤然大增所致。
  “在江苏,虽然我们的房贷基本不可能提到那么高,可事实上,房贷的门槛的确是高了。”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我省银行界人士也表示,原因同样是和高院的那则司法解释有关。“说实在的,今后越来越严格的房贷审查,只会对收入不高的普通人群越来越不利。”有人这样委婉地说。
  新规“逼”着首付上调
  据了解,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的第六条特别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就是说,对于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日后即使未能如约还贷,商业银行也难以拍卖、变卖欠债人居住的房屋。这样一来,银行的房贷风险当然大大提高。无奈之下,深圳一些银行只得提高首付款的比例。
  我省暂不作大幅调整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深圳同行的做法,我省银行界一些人士并不太赞同,认为一味依赖提高房贷首付比例来控制风险,治标不治本。农行苏州分行的顾经理告诉记者,从银行掌控风险角度分析,房贷贷款人真还不出钱,再提高房贷首付也没用。省中行人士也说,防范风险最关键的是事先把好关,做好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分析。“我们执行的是因人而异的灵活政策。”南京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介绍,由于已实施的《规定》缺乏细则,他们现在只能加大对还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力度,以及强调必须有第二住所证明等条件。记者获悉,统计数据显示我省房贷的不良贷款率并不高,这也决定了至少近段时间内,我省房贷的首付不会作大幅调整。
  门槛提高消费者受损
  然而,深圳银行比较“极端”的举措还是在业界引发了震荡。我省一家银行的房贷负责人坦率地称,大家都明白高院《规定》出台的初衷是保护中低收入者,但此举有可能使银行今后将低收入群体拒之门外。他具体解释说,经济条件好的人,一般都另有资产,他们的第二住所证明、收入证明等都会令他们较容易地获得贷款;反之,低收入阶层,则往往不可能有第二住所,若因他们收入低、不稳定而提高房贷首付成数,那岂不是更令他们的境况“雪上加霜”?昨日,有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称,真正保护中低收入者的利益不致受损,根本的解决之道就是,政府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的建设,即不要让房价超出普通人的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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