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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表示,中心由专业人员组成,建房资金不足可提供贷款 ●于凌罡称,目前重点仍是注册公司,本周日召开筹建会议,有望最后确定股东名单 随着京城首例个人集资建房事件的发展和媒体对该事件的持续报道,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开始关注个人集资建房。日前,搜狐焦点房地产网对于凌罡所倡导的个人集资建房做了网上调查。与此同时,中国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向记者明确表示,该支行将为合作建房提供所需贷款,目前已成立了金融服务中心。 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一楼设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准备了大量宣传材料,专门调集了熟悉地产、银行业务的三名员工,最低学历是硕士,至今已接待近百位咨询者 此前本报曾披露春节后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将建立金融服务中心,专门为京城首例合作建房的贷款事项提供服务。对于凌罡提到的1亿多元的贷款额,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纪乃方曾表示,金额多少不是问题,民生银行会全力支持合作建房一事,并将提供按揭贷款服务。截至2月23日,记者获得最新消息,民生银行对个人集资建房的支持已进入实质性阶段:目前已经成立了专门为京城首例个人集资建房提供贷款等事项服务的金融服务中心。 纪乃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正全力支持个人集资建房,刚建立的这个金融中心在硬件上已经配备齐全,办公室备好、电话装好,甚至已经准备了大量的宣传材料。纪乃方透露,民生银行非常重视此项业务,在成立了金融服务中心的同时还聘用高端人才为合作建房志愿者,专门调集了熟悉地产业务和银行业务的三名员工,他们的最低学历是硕士。此外还配备了一个专职负责联络的人。据了解,该金融服务中心设在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的一楼大厅里。 这个金融服务中心将如何为个人集资建房提供服务呢?纪乃方称,具体的做法是合作建房者在缴纳集资款时,把钱直接存在自己的名下,每个合作建房者将有一个自己掌握密码的银行卡,银行将监管这笔个人集资建房资金,让它的使用不经过个人的手,全部在阳光下操作。这笔钱将由个人以实名制存放,每个人只知道自己银行卡的密码,因此不会出现卷钱走人的情况。这笔资金的使用将遵循个人合作建房联盟的决定。 此外,纪乃方还表示,如果合作建房施工时出现资金不足,在条件必备的情况下,民生银行将提供贷款。 据了解,由于合作建房主体还没有成立,现在还不能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虽然现在合作建房者还没有开始存钱,但现在金融中心已经开始工作,每天都要接待十几个人询问关于合作建房的资金事宜。据金融中心联络人朱先生介绍,到目前已经接待近百位咨询者,这些咨询者对由银行监管的资金做法表示了欢迎。 身为合作建房的发起人,于凌罡称民生银行的这种做法为资金的安全使用提供了保障。他表示以后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情况将在每月27日公布,当天项目管理组、工程监管组、项目财务组公示下月预备开销明细表。每笔费用从提出到支付都要经过20天的审核期。于凌罡强调,在合作建房过程中,不允许任何参与者和执行人员收取回扣,并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价格不高于市场一般水平的承诺。 已过关的“8·31”地块主动上门 于凌罡表示,报名参与者已有500多人,下一步的工作重心是注册公司,争取五一前尽快拿到适合开发的土地 对于个人集资建房除了融资之外,大家更为关心的是目前已经进展到了哪一步。据于凌罡称,现在报名参与者已有500多人,加入合作建房联盟的人数已经近300人。为了工作和联系的方便,已开始分组。目前考虑分30个组,每组10人。从2月15日的会议和分组来看,愿意自荐当组长承担更多责任的人非常踊跃。近日将开会通过自荐和投票选出联络人、组长,尽快成立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单个公司股份最多只能设置50个,所以他们计划注册公司时分成50个小组,每一小组占一个股份,目前已组织了30个小组,另20个小组正在筹建当中,本周末将开会议确定。 于凌罡于2月23日告诉记者,该会议定于2005年2月27日(本周日),本会议仅限已缴纳会费的联盟会员参加。此次会议的安排是周日上午宣讲工作进度、安排和操作,进行初步分组,组内讨论。下午则希望做组长(股东)的会员自荐,选出部分组长(股东)。 思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国平则认为,这种组建方式从程序上来说是合法的,不过由于这些股东所占的股份都是一样的,那么今后一旦出现纠纷或者意见分歧将很难处理。 谈及目前遇到了什么困难和下一步的计划,于凌罡称现在没什么困难,就是时间紧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心是注册机构,争取五一前尽快拿到适合开发的土地。于凌罡还透露,目前有开发商与其联系,表示可提供地块给合作建房,其中包括已过关的“8·31”地块,由于目前要对其地块进行评估,于称无法透露更多的信息。 ■民意调查 调查1 近八成受访者认为个人集资可行 日前,搜狐焦点房地产网对于凌罡所倡导的个人集资建房做了网上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认为个人集资建房可行的比例达到了77.55%,持否定态度的人数比例仅22.45%.在中国石化工作的张先生认为,从北京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说,像个人集资建房这种带有个性的菜单式的地产项目,也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产物。现在张先生最希望的就是个人集资建房能获得有关部门的支持,特别是希望能够在制度上获得认可。 调查2 近两成受访者预计管理成本过大 在该调查中,有80.61%的被调查者认为购房价格将被降低,有19.39%的被调查者认为不能降低房价。执否定态度的受访者的主要理由是认为个人集资建房的管理成本和不可预期的风险会加大投入。据了解,这正是个人集资建房在房地产业内被认为不可行的主要理由之一。 调查3 操作问题成为受访者主要焦点 此次调查还设置了有关可能导致个人集资建房失败原因的选项,主要包括拿地失利、资金匮乏和操作有误三项原因。调查结果显示,选择拿地失利的人数占到25%,选择资金短缺的占7.29%,而认为失败原因应归咎于操作有误的所占比例最高,达45.83%,选择其他原因占21.88%. 调查回应: 于凌罡称保证合作建房顺利进行 于凌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查也引起了他的关注。于凌罡称,77.55%的人认为个人集资建房可行给了他极大的鼓励和支持,他会尽最大努力克服困难。关于相当一部分人担心因操作原因而导致事情失败,于凌罡的看法是:如果事先有充分的考虑和准备,成功的概率是非常大的。 于凌罡称,集资建房志愿者大多为房地产界人士,队伍相对比较专业,有能力完善管理,节省操作成本,以保证合作建房顺利进行。 ■记者访谈 将申请住宅合作社 记者:请问你们设立住宅合作社的计划进展得怎么样了? 个人合作建房的法律组组长、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我现在正参与于凌罡发起的合作建房的制度设计,希望能够通过设立住宅合作社开展合作建房。有关准备还没有完成,还没有按照行政许可程序申报材料,一旦准备成熟,将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向管理部门正式提出申请。 记者:住宅合作社的计划能批下来吗?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虽然合作建房已经出现在海南、上海、成都等一些大城市,社会反响也很大,但目前北京市建委就个人合作建房申请住宅合作社一事还没有明确的答复,估计要等建设部统一调研之后,才能向社会公布统一的说法,目前北京市建委对住宅合作社的申请还是按老办法执行,只针对低收入群体等,符合条件就批准合作社,不符合条件就不批。 目前无任何集资行为 记者:于凌罡的这种做法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孟宪生:于凌罡是个人合作建房的倡导者和一个合作建房项目的发起人之一。到现在为止于凌罡没有集资,也没有以任何组织的名义集资。包括于凌罡在内的发起人只是召集人,组织大家对合作建房问题进行探讨和筹备。这种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确定股东权利记者:成立公司后,股东可享有哪些权利? 于凌罡:公司以非营利信托模式接受含股东在内的全体出资人的委托;出资人信托的资产与公司资产相互独立,股东同时具有出资人代表身份;全体股东共同选举、任免董事会成员,决议公司重大操作并遵守保密条款;合作盖楼的专款专用、非营利、民主、透明等基本原则不得改变;具体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应以具体的、由律师负责拟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周日将依资格选组长 记者:你们选择组长的条件是什么? 于凌罡:本周日我们将依资格选组长,备选人员的要求必须是联盟会员,接受项目理念,有成为出资人的实力和明确意向;能为合作盖楼提供实质性帮助比如资金、开发、管理等的会员优先;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素质、有诚信和时间,如上网、电话联系组员等;无条件接受工作没有薪金。可被免职成为普通出资人;按时参加股东工作会议,连续三次不参加的,建议取消股东资格。 将建立纠纷解决机制 记者:一旦集资人之间出现纠纷怎么办? 孟宪生:关于是否会出现纠纷问题,我们将会建立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事先的协议约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但也需要提醒合作建房的参与者,规则优先,大家可以共同制定规则,但是必须接受依据规则形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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