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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属地产业务重组放出豪言可操作性值得推敲

2004-10-19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1|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据财经时报报道,通过对企业资产和债务进行分拆和重新组合,以优化企业资源,调整经济结构,使企业经济效益大幅提高,是近年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多选择企业重组这一方式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部分国有企业目前迅速扩张 ...

据财经时报报道,通过对企业资产和债务进行分拆和重新组合,以优化企业资源,调整经济结构,使企业经济效益大幅提高,是近年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多选择企业重组这一方式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部分国有企业目前迅速扩张规模,实现做大的主要手段。
  在前不久的一次项目推介会上,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董事长孟晓苏宣布,在今后5年内,中房会先朝着实现资产总量1000亿元的目标前进,最终目标是达到2000亿元的资产总量,长远目标则是成为资产总量全球最大的地产企业。一个企业成长做大本是平常之事,但中房此次放出豪言却是背景深厚。
  早在今年上半年,中房和有关单位将一份关于国有房地产公司重组整合成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议案提交给国资委,后者在随后的《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明确提出,中央企业中,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的房地产业务规模较大,并拟以房地产作为主业(或主业之一)发展,拟寻求重组合作方,研究有关重组问题。有消息进一步称,这将掀起一场超大规模的重组,随后我国将有可能诞生一个资产价值逾千亿元的地产巨鳄,并会居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商之列。不难看出,中房已将自己作为这场重组中的主力,并按照资产价值逾千亿元的地产巨鳄为自己的发展开始来进行相关设计和运作。
  可以说,这次重组从政府方面看,是从国有地产企业入手,对目前相对零散和粗放的房地产行业进行集中的一次举措,从行业角度看,也有人士希望这同时也应该是提升房地产市场化发展水平的机会。但实际上,从当前以及今后地产市场化发展的进程来看,仅从资产规模角度去人为造就一条巨鳄,其意义和可操作性还是应该进行一番认真分析的。
  池宽水浅,巨鳄浮何倚?
  尽管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保持了快速发展,产值连年飞涨,从业机构数量已达几万家。但是当前,我国地产行业仍处于初期阶段,市场水平低下,运作模式粗放,增长以数量型为主。既便是对于行业投资规模增长和市场化进程都明显加快的第三轮房地产热,亦有人士认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深度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整个行业发展环境、运营链条仍然薄弱。摩根士丹利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谢国忠此前提出,目前房地产行业投资利润的增长,高度依赖于房地产需求的高增长和房价的高企。但同时,我国对房屋的高需求并不能够以现在的价格来购买和实现,以目前的价格水平所支撑的需求,仅仅有目前需求的一半那么多。同时,为了满足对房屋的需求,银行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储蓄的份额将不得不下降,银行存款资金随之减少,结果是银行对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支持就将减弱,这将直接导致行业发展的震荡。他还分析了此轮房地产发展热潮并不稳固的原因:一是真实利率保持负值,是促进中国家庭提前满足自身对房地产的需求,并成为了财富的保存方式。但是这种利率是可以调节的,并不是固定的;二是在新房市场上,最初的购房者都有很高的收入,这夸大了市场的购买力;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投机是房地产需求的重要来源,促进了房地产的繁荣,却不足以支撑行业的成熟和纵深发展。可以说,整个房地产行业处于非常明显的池宽水浅状态。
  另一方面,通过资产重组这样一种方式造就的巨型地产公司,能不能适应当前的行业状况很令人担忧。因为,巨型企业在资产规模庞大的同时,企业的管理规模和决策过程也如参天之树,不仅决策运营过程复杂而使财务、时间等成本大增,同时对内管理水平以及对外市场环境的要求都非常高。尤其巨大规模的集团性企业一般都是以扎实而稳定的市场需求为支撑,以满足占绝大多数的普通消费需求为其经营主道,以均衡而稳定的平均利润率为依靠,以规模效应、管理运营的科学性和成熟透明的市场环境为保障。换言之,巨鳄必然要求水深。
  而对于通过政策引导进行资产重组而成就的巨型企业来说,规模扩大并不能代表运作成本和科学性会随之出现相应的良性发展。同时转向大众产品路线必将在一段时期拉低企业的利润率,必须要规模效应、管理运营的科学性和经营的高效性来补足,可是要在短时期内改变带有行业普遍性质的运营水平低下状况,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尤其是在当前这样一个零散而竞争又较激烈的状态下,企业需要的是仍是灵活的机制和日益完善的市场环境。
  事物发展自有其内在规律,在当前房地产行业水尚浅的情况下,仅通过资产重组而造成的巨鳄想找到相应的浮力,恐怕还需要克服相当的困难,做不好就难免出现“搁浅”之状。
  鲶鱼,还是霸王?
  由于近来宏观政策的调整,房地产企业间进行股权转让进行业务集中等现象已不鲜见。如云大科技将控股子公司云南百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昆明风景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而退出地产领域;招商地产剥离了石化分销业务,并将上市公司更名为“招商地产”;而国内的地产老大万科欲进行大规模同业收购之说,也因其有关负责人以“我们随时欢迎与同行合作,也不排除采取参股或战略合作等各种方式”等言辞表露了出来。此外有资料显示,相当部分中小开发商将顶不住土地、资金以及市场竞争等压力,开始尝试联合或重组。可以看出的是,这些企业间的业务集中都是明显的市场行为,或都是市场发展需要经历的过程。可以说经过这一系列的集中整合,对于改善行业当前的粗放散状态,及推动市场深化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房地产企业个体而言,追求资金和土地的优势是企业生存展的一种理性行为,可是对于行业来说,完善行业制度、推动公平、透明的市场化发展才是真正要义。就一般而言,政策性而非市场性的重组作用多显于对资源等物质方面配置的整合优化,而对行业市场化发展水平进行提升则有限,如这一次被国资委寄以厚望的国有地产企业重组,即便是通过此资重组确实可以将一部分中央企业的地产业务集中起来成为一家大企业,对这些资源进行优化并大幅提高效益,但包括孟晓苏在内的很多人士,都将占据相当土地优势作为一个重要目标提了出来,显然与提升市场化水平这一行业发展要求还没有达到相适应的关联度。因此有人士明确指出,此次重组如果纯粹追求规模上的扩张并以抢占土地资源为主要目的,而不是运作专业化水平的提升,那么其对行业市场化发展的推进作用将十分有限。
  在行业发展对市场公平、透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的情况下,行业需要的是“鲶鱼”型的竞争,而不是具有垄断优势的行业“霸王”,特别是当前房地产行业主要的代表力量和增长力量仍是民营企业,对于公平竞争的需求更为强烈。而在房地产市场因土地和金融等因素仍在一定程度内受行政约束的情况下,通过国企重组形成的企业,无疑是挟行政优势而来,这种行政优势恐怕将使这个企业带上一定的“霸王”色彩,在土地、信贷上的优势,将使市场规则公平、信息透明的发展方向出现些许偏差。
  沿市场之路,还是循行政之途?
  超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等共同组成市场,形成分明完善的层次结构,这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阶段。在发达的房地产市场中,确实是几家大房地产企业支撑。但这些大型房地产企业主要都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其发展亦会沿着市场发展的方向行进,并不会承担行政任务。
  此次央属地产业务重组成为巨型企业,孟晓苏对于其意义的阐述是这样的: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指示精神,实现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企业联合重组的任务;有利于增强中央企业在房地产领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对房地产业支柱产业的支撑作用,带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有利于发挥中央大企业集团的导向和示范效应,全面推动房地产行业的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等。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同期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
  很明显,这场重组并没有在最大程度上去结合市场发展的要求来进行,相反却承担了更多的行政意义。在这样的指导方针下,重组起来的企业将拥有双重性质,一是要谋求自身在市场中的发展;二是承担起中央政府对行业进行掌控的职责。这两种性质对于处身市场化进程加快环境中的企业来,其自身发展定位无疑是尴尬的,甚至是困难的。
  也许,国内石油化工、钢铁等行业重组的成功,是此次房地产业重组的动力之一,但上述两个行业毕竟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如其在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上的战略作用,重组也有着相应的特殊目的。当前,适当的重组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是必要的,只是,如果非要以达到一定资产规模、占据一定资源优势及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就应该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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