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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房产交易新规 二手房交易需价格评估

2004-8-5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4|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为防止大面积二手房交易隐瞒房价,偷逃契税,近日,南京市房产部门与契税征收部门共同决定,从7月27日起,凡是交易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在办理交易登记时必须到契税部门进行价格评估。 今年上半年,南 ...

为防止大面积二手房交易隐瞒房价,偷逃契税,近日,南京市房产部门与契税征收部门共同决定,从7月27日起,凡是交易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在办理交易登记时必须到契税部门进行价格评估。
今年上半年,南京市二手房交易数量2.7万多套,其中有10%的二手房隐瞒了真实的成交价,目的就是为了少缴契税。
为保证契税计算征收的准确、合理,同时方便纳税人及时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南京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管理所与该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决定,凡成交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在交易办理过程中,契税所同步办理纳税鉴定。具体程序是,交易双方到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交件手续后,凭该中心开具的通知书与登记收件单,到契税征收窗口联系房屋价格评估事宜。同时,登记机关将通知书存根及房地产买卖契约,于当日下午移交给契税征收窗口;契税所根据这些资料在10日内核定计税价格。最后,买方凭登记收件单直接到契税窗口办理纳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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