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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针对楼市的发展状况及需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市场的政策与措施,规范房产市场,楼市步入规范年。 4号令被称为北京新土地政策。规定今后除纯粹的危改项目外,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用地、小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带危改项目用地、国家级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外非生产加工型一般性高科技项目用地等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这项政令对土地市场的影响是划时代的,使土地成本透明化,从制度上遏制了土地批租方面的腐败问题。 物业收费将更趋透明。《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眼下正向广大市民征求修改意见。新办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增加了市场竞争、合同约定、业主自治形成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内容。物业服务收费,将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在房屋买卖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中事先约定。收费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提供合同以外的服务,收费标准除政府部门有统一规定外,应由双方约定,物业收费要明码标价。 经济适用房管理更趋严格。市建委结合目前本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居住状况,采取了五项措施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继续摸清经济适用房发展规模和市场供需状况,防止经济适用房出现滞销现象;主要户型面积严格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严格控制销售对象,加强购买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重点保障危改、文保区、外迁、标准租私房等居民的购买需求;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功能,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加强房屋租赁中介的管理。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市国土房管局规定,凡在北京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要到住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登记。此外,房款交割由银行监管,增加二手房中介交易透明度等新措施亦正在酝酿中。这些陆续出台的新措施,将为日趋火爆的二手房市场保驾护航。 拆迁公司不再有特权。建设部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对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的条件、程序、时限、裁决书的内容以及不服裁决的司法救济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这一规程,市国土房管局出台了拆迁听证新规定,本市城市房屋拆迁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40%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今后全市范围内以赢利为目的的拆迁和评估机构将不能再以政府机关的名义执业或承揽业务,也不能依靠行政权力占领市场。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下属的拆迁和评估公司将于6月底前与政府部门完全脱离隶属关系,转为市场化运作的经营实体。这对破除拆迁,评估业务的行政性、部门性垄断或地区性封锁具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