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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留用地今起登记备案 逾期不登记将停止办理手续

2004-4-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1|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逾期不交将被停止办理项目用地的协议出让手续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房管局)昨天发出公告,要求对本市历史遗留的项目进行登记备案。 国土房管局负责人介绍,凡在今年1月9日前,已经取得 ...

逾期不交将被停止办理项目用地的协议出让手续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房管局)昨天发出公告,要求对本市历史遗留的项目进行登记备案。
国土房管局负责人介绍,凡在今年1月9日前,已经取得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或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或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规划用地许可证等文件,尚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其建设单位必须于4月23日之前到国土房管局申请进行登记备案。逾期不登记的,将停止办理项目用地的协议出让手续。
登记表可在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要求建设单位填写盖章,并从今天起持登记表及登记表所列相关材料复印件到国土房管局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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