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条款与中介公司意见相左,网友对产权人须承担治安责任的规定表示质疑 继《北京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网上征集意见后不久,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又规定,从3月8日起,凡在北京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须到住所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登记,逾期不登记者将被取消从业资格。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国土房管局为配合草案修改,以进一步规范市场而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的一次摸底。但据记者调查,中介公司对此似乎并不买账。 草案被抨击有碍市场化进程 业内对《草案》十分关注。我爱我家总经理胡景晖称,幸亏目前只是“草案”,如果真正实施,其中的一些条款可能会遭到碰壁。他认为,房屋租赁办法应强调简单、有效、可行,而不是设置更多的环节和障碍。“草案出台后,我和多位同行老总碰面时交流过对此的看法,大家的意见基本一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草案中的“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房屋租赁服务站,配备专职协管员,负责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代征相关税费,统计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行为的日常检查等”条款不以为然,“居委会属于基层行政部门,怎么可以自己做起租房买卖?”他毫不客气地指出,这种政企不分的行为实际上是让市场化进程倒退。 同时,提供房屋银行服务的中介公司对银行代收租金的规定也颇有微词。他们的理由是,北京每个月有近100万笔的租金收支业务,支付时间和额度均有不同,这会给银行带来很多麻烦,增加出现矛盾的几率。 打击中介不如严管公司经纪人 链家·宝业市场总监宫萍认为,虽然政府介入中介市场可能会控制一些不法行为,但同时也束缚了守法企业的发展。监管中介市场除了要监督公司行为外,还要加强对经纪人的管理。持相同意见的胡景晖也建议,可以参照广州中介行业主管部门的做法。去年广州列举了经纪人的8种违规行为,如果经纪人在经营活动中一旦触犯其中条款,其资质不仅要被吊销,同时还将终身不得从事房屋租赁行业。胡景晖指出,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很多违规行为都是因经纪人的职业道德低下所致,所以在管理中介公司的同时,对经纪人的严格管制将杜绝公司为其背黑锅的情况。 网友提议抬高租赁业准入门槛 在首都之窗的网站上,《草案》正在征集网友的意见。一位名为“杨君”的网友对监管中介公司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应加大对房屋租赁公司的监管,提高其准入门槛,并交付30万至50万元的押金;草案中经纪人违规所规定的3万元罚款太少,起不到威慑和惩戒作用,起码应罚10万元以上,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