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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保障困难家庭有房住 ??【名称】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内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实物配租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根据要求,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市、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然后予以公示。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解读】《办法》明确了政府的保障职能,提出了坚持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及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 ?? 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强制拆迁 ??【名称】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内容】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可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明确了行政裁决及强制拆迁的程序,增加了行政调解程序,建立了拆迁听证制度,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规范了拆迁强制执行行为。 ?? 房屋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内容】法院查封时,土地、房屋权属的确认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或者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解读】对于保护执行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