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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市民在新的一年里购房将更放心。从昨日开始,武汉市开始启用新修改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合同相比,新版合同在六个方面作了重大修改,更直观提醒房屋买卖双方保护自己的利益。 ———配套费用并入房价。为防止因收费引起的纠纷,规范商品房价格,新合同增加了“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价款外的费用”的条款。 ———约定水、电、气、绿化等基本生活条件。为避免因交房条件引发纠纷,新合同要求买卖双方对供水、供电、燃气、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交付使用条件及时间进行约定。 ———将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列入合同。为避免房地产广告宣传中的误导,将“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列入新合同。 ———明确房产中的权益分配。为避免因商品房所在项目中有关建筑的所有权、使用权认定纠纷的发生,对买房人、出卖人在房产的相关权益上作出约定。 ———对违约者,要追究责任。原合同无违约追究责任条款内容,当出卖人或买房人出现单方解除合同时,难以协调处理,新合同则增加了违约追究责任的具体条款。 ———防止一房两卖。新合同规定,“商品房为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据武汉市开发办介绍,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启用后,原合同仍可使用,但房产部门今后不再对开发商提供原合同,原合同将逐步退出市场。若开发商拒绝购房人的要求,拒不使用新版合同,购房人可以选择不购该开发商的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