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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二三级市场 央产房上市要突破“三大瓶颈”

2003-10-2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9|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2003年10月9日,在蓝岛大厦西区央产房交易大厅,记者看到一片繁忙景象,前来询问和办理相关事宜的大多数属于中老年人,有要买房的,有要卖房的。                   经年孵化的“上市” ...

2003年10月9日,在蓝岛大厦西区央产房交易大厅,记者看到一片繁忙景象,前来询问和办理相关事宜的大多数属于中老年人,有要买房的,有要卖房的。
                 
经年孵化的“上市”此次央产房上市被不少人认为是对前不久国务院18号文的一个回应。在该文件中强调“搞活二级市场”,并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设置限定条件”。
                 
但是实际上,央产房上市早就在酝酿之中。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赵青山介绍,从拟定草案到文件的正式出台历经两年时间。这两年中,从事此项工作的有关人员参考了上海、成都、北京等地方政府公房改革得失之后草拟文件,并和各大部委就文件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征得国务院房改小组和法制办公室以及建设部有关负责部门的同意之后,关于央产房如何上市的正式文件才终于“破冰而出”。
                 
虽然,此次央产房上市被普遍认为是1998年正式开始公房改革的一个重大推进。但是并未像许多媒体所宣称的“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赵青山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的改革现在已经实现了商品化,但是市场化和社会化还未完全实现。”
                 
当然,他也承认中国住房改革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他说:“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应该从1980年开始,从邓小平讲话:住房也是商品,可以买、可以租。起步改革是1992年,真正的改革是1998年,实际上从1980年到1998年是改革的准备期,为改革做制度上、法律上、观念上的准备。但是,我们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政策体系。1998年23号文出台,系统地对房改做了一个交待。1998年到现在这五年改革是结束旧体制的改革为核心展开的改革。从现在起我们要开始进入一个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新的分配方式的新体制的过渡期”。
                 
尽管有了多年的孵化,此次央产房上市还是遇到了“国家机关办事效率低”的老问题,“某些单位产权证未给职工办理”、“某些单位职工住房档案未送交交易中心”和“某些单位住房面积超标未处理”被认为是约束央产房上市的三大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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