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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又得五大实惠 新办法将从12月1日起实施

2003-9-25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8|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 开发商不得擅改规划 《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办法》今出台                   今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正式公布《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办法》。新办法将从12月1日起开 ...

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 开发商不得擅改规划 《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办法》今出台
                 
今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正式公布《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办法》。新办法将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着力解决目前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面积纠纷、规划变更等五方面的问题。
                 
首先解决面积纠纷问题。按建设部有关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可在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套三种计价方式中任选其一。由于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近几年关于房屋面积缩水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按套内面积销售的新规定。“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墙体和阳台面积三部分。”
                 
其次,解决规划变更问题。今后,凡是新开发上市出售的项目,只要有一人买了该项目的房子,开发企业要调整规划,就必须征得买房人的同意,然后报批主管部门批准,否则该项目的开发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规范房地产广告。这两年房地产纠纷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卖期房时宣传得好,到验收入住时,前后的差异很大,造成买房人和卖房人之间的纠纷。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司法解释,对虚假广告已作了相关处罚规定。新办法将进一步对此采取管理措施。
                 
第四,明确订金的问题。有一些开发企业在自制的订金单子上列了一项条款,即因甲方原因不签合同的话,订金不予退还。新办法将对此有所规定,今后在销售中不应该再出现不退还消费者订金的问题。
                 
第五,外地人买房问题。新办法对外地人买房作了相应规定。12月1日起,外地人在北京购买商品房,将享受和北京市市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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