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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夜间施工噪声成了许多住宅小区居民的投诉热点。上海市环保局近日下发了有关通知,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为夜间扰民噪声套上“紧箍咒”,还小区居民一个宁静的夜晚。 2000 年,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本市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此后,建筑工地与周边居民的矛盾有所缓和。但由于建筑工地作业情况多变和周边环境的差异,施工噪声扰民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有些工地钻政策空子,以为只要拿到夜间施工许可证就可以整夜连续施工,而不顾工艺、进程是否需要。影响同一噪声敏感点的多家工地或多个施工队轮番申报夜间施工的现象也常有发生。另外,也有个别区县环保局只顾审批,却不要求施工方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治理措施。诸如此类,都违反了夜间施工审批原则。 市环保局日前下发通知,具体提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和监督管理要求。凡涉及钻孔灌注桩、混凝土浇捣等必须延续到夜间作业的,根据夜间施工审批原则,应提早开工时间,尽量压缩夜间施工时间。审批部门则尽可能在审批夜间施工时做到以小时为单位。夜间时段内不允许新开桩基。凡影响同一噪声敏感点的多家工地申报夜间作业时,应协调在同一夜间时间段作业;同一工地不同施工队必须统一申请夜间作业时间,避免轮番夜间作业造成不间断地扰民。施工单位申请夜间施工时应提供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根据情况设立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将高噪声设备与噪声敏感区隔开;合理确定高噪声施工操作位置,使其远离噪声敏感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同时,各区县环保部门应主动与所在地交巡警、渣土、建筑业管理等部门建立夜间施工管理协调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以及时解决因施工造成的频繁的信访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