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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箱”租公房惹官司 专家提醒出租别忘办手续

2003-7-9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12|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日前,新街口房管所将辖区内一处平房的承租人起诉到西城法院,要求收回房屋使用权。昨天西城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再次提醒市民:公房使用权可以出租,但莫忘办理相关手续。   新街口房管所称,张某自2000年4月承租其 ...

日前,新街口房管所将辖区内一处平房的承租人起诉到西城法院,要求收回房屋使用权。昨天西城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再次提醒市民:公房使用权可以出租,但莫忘办理相关手续。
  新街口房管所称,张某自2000年4月承租其辖区某处平房两间,今年张某将该房转给外地来京的李某居住,其行为违法且侵害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产权人要求与张某解除合同,并收回张某承租的房屋。法官在查清事实后,对张某“秘密”出租公房进行了批评教育。最后,张某与房管所签署了协议,保证按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底,本市放开公房出租的限制,公房的合法承租人可以将公房出租他人。在出租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到房屋管理单位办理公房使用权互换、转让、转租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据新街口房管所一名管理员称,目前遵照规定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的人很少,大部分公房出租在“秘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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