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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等58条五年立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2003-6-1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6|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征求意见时间:6月11日至20日 为了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本市地方立法工作,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使本市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昨天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

征求意见时间:6月11日至20日
为了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本市地方立法工作,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使本市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昨天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2007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草案)》公布,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6月11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二、市民和社会各界可以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草案中所列的立法规划项目提出意见,也可以提出新的立法建议。提出新的立法建议的,应简要说明立法理由。
三、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立法建议”信箱和电子邮箱以及联系电话,市民和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方式提出意见;提出新的立法建议请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
来信请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信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22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网址:www.bjrd.gov.cn
电子邮箱:zjyj@bjrd.gov.cn
联系电话:65291919(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03年—2007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草案)
1、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办法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3、动物防疫条例4、安全生产监督条例5、劳动争议处理条例6、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办法7、企业信用管理条例8、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9、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10、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11、专利条例12、技术创新条例13、民办教育条例14、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和处理条例15、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6、全民健身条例17、精神卫生条例1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公共交通条例21、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22、实施《公路法》办法23、房屋土地权属登记条例24、物业管理条例25、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条例26、环境噪声防治法实施条例27、农业生态保护条例28、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29、绿化隔离带保护管理条例30、实施《水法》办法31、实施《气象法》办法32、法律援助条例33、预防职务犯罪条例34、道路交通安全条例35、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条例36、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37、志愿者服务条例38、留学归国创业人员权益保护条例39、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40、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41、信息化建设促进条例42、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43、规章备案条例44、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
45、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
46、旅游条例(修订)
47、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修订)
48、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修订)
49、城市规划条例(修订)
50、城市绿化条例(修订)
51、城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
52、严格限制养犬规定(修订)
5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订)
54、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
55、文物保护条例(修订)
56、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
57、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修订)58、区、县、乡、镇人民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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