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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烂尾楼”整治工作方案出台

2003-3-3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4|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57宗“烂尾楼”中15宗被盘活,三至五年内解决现有“烂尾楼”   “去年广州市整治‘烂尾楼’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57宗‘烂尾楼’个案中已有15宗被盘活,其中更有6宗已竣工并交付使用。”这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 ...

57宗“烂尾楼”中15宗被盘活,三至五年内解决现有“烂尾楼”
  “去年广州市整治‘烂尾楼’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57宗‘烂尾楼’个案中已有15宗被盘活,其中更有6宗已竣工并交付使用。”这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刘志伟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提到的。刘志伟还透露,广州市政府已制定了整治“烂尾楼”工作的工作方案,并提到计划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基本解决现有的“烂尾楼”问题,而且重点解决拆迁户的补偿安置问题,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已订立今年整治“烂尾楼”的工作思路。
  15宗“烂尾楼”被盘活据刘志伟介绍,广州市政府在去年3月统计出广州市八个老城区范围内共有“烂尾楼”57宗,其中有43宗取得预售许可证,有23宗已经结构封顶,也有相当一部分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广州市政府及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市法制办、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按照“一楼一策”处理办法,积极、妥善地解决“烂尾楼”的有关问题。至今年2月10日止,这些被列入“烂尾楼”的项目,有15宗已开工续建,其中有新光商务大厦、东银广场、豪贤苑等6宗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或即将交付使用),有6宗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或接近封顶)。
  三至五年内解决现有“烂尾楼”
  据了解,广州市政府已将解决和预防“烂尾楼”问题作为广州市今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已制定了整治“烂尾楼”工作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严格依法推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切实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优先解决拆迁户的补偿安置问题;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逐步消化,计划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基本解决现有的“烂尾楼”问题,力争近两年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抓好对群众利益和城市景观影响较大的“烂尾楼”整治工作。
  而相应的整治“烂尾楼”新措施则包括建立和完善处理“烂尾楼”的市场机制;加快进入司法程序的“烂尾楼”的处理;进一步完善整治“烂尾楼”工作的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整治“烂尾楼”的工作机制;要求建设单位依法补齐有关手续等。
  另外,政府也细化了对建设单位自身因素造成的“烂尾楼”的处理办法,其包括落实业主责任制,责成烂尾楼业主或投资人的上级部门负责烂尾楼的最后解决工作;在一定条件下支持项目续建;要求发展商在一定期限内对影响市容的烂尾楼进行整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今年“烂尾楼”整治工作思路已确定刘志伟称,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整治“烂尾楼”工作的工作方案,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已确定了今年整治“烂尾楼”工作的思路。首先,要加快推进土地房产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行为,通过市场机制处理消化“烂尾楼”。对原建设单位无力开发建设但有开发价值的“烂尾楼”,积极引导其通过有形土地市场交易等方式转让给有实力的单位继续开发建设,确保接收单位先解决拆迁遗留问题,妥善补偿和安置被拆迁户。
  其次,主动配合法院在处理“烂尾楼”过程中完善手续,加快司法途径解决“烂尾楼”的进度。
  第三,对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烂尾楼”项目,继续严格实行商品房预售房款的监控管理,实施与项目施工现场进度相结合的联动管理。商品房预售房款的监控就是指要求每一个房地产项目都必须建立监控账户,由国土房管局、银行、开发商三方签订监管协议,预售房款必须存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实行专款专用,优先支付工程款,有效地盘活“烂尾楼”项目。另外也做好预防工作,杜绝“烂尾楼”项目的发生。
  第四,对部分没有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烂尾楼”,属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项目,尽快依法查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必须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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