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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软环境,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日前福州市政府对该市建设工程项目(含房地产开发)审批程序再次进行大幅简化。与此同时,为营造诚信的建设环境,他们还决定同时还将向社会逐步公开建筑开发商的信用档案。 此次简政放权的第一步,就是扩大企业投资经营决策自主权。为此他们规定,今后凡是基建投资项目,无论国有、股份、民营企业自大资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资金投资建设的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竞争性项目,自此将全面试行登记备案制。即:计划部门今后将不再对项目进行可行性报告、年度投资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批,而完全由企业自主决策。外商投资的项目则按国家及省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办理。另外一并取消的还有计委、建设局、园林局和工商局对用地、绿化指标等若干个项目的审批。为减少前置审批事项,该市对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内外资)工商注册发照前需办理环保、卫生、文化、公安等前置审批手续的,今后将一律由市工商局统一负责受理,内部抄告相关部门,3日内相关部门须出具受理意见。 为方便投资者,福州市还规定以后凡项目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的,将一律实行会(联)审制和代办制,确定1个主审(主办)部门后,由其统一办理以减少繁杂的审批环节。此外为更好地加强宏观管理,强化事后监督,福州市在大幅减少审批项目、环节的同时,还进一步明确划分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其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一书两证”、用地、消防、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等审核统一由市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属市级检查事项,其它部门及区、街、居等单位不得随意进入工地检查。 不仅如此,为使简化后的服务更到位,福州市还同时出台对投资项目审批跟踪督察制度,明令严禁审批部门内部各处室多头审批、互相推诿。原则上投资商的每个申报事项各单位只能退件一次,并实行退件登记报备制,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另外,为实现阳光作业,福州市还准备将一并实施向社会公开建筑开发商信用档案的制度,以提高今后该市建设工程透明操作、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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