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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呼吁:"别墅区"管理法则应尽快出台

2002-9-4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7|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在国外对别墅的合理改建和重建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这种情况在上海———现行的法规让业主们面对的却是,即使在自家的花园内搭建一个花架也是违规行为。 ??别墅小区是从上世纪90年代逐步走进国人的视线。它的存在一 ...

??在国外对别墅的合理改建和重建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这种情况在上海———现行的法规让业主们面对的却是,即使在自家的花园内搭建一个花架也是违规行为。
??别墅小区是从上世纪90年代逐步走进国人的视线。它的存在一方面满足了一部分高消费者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有着美化城市的功效。
??据了解,上海现有的成规模的别墅小区大多数设计于20世纪90年代初,存在房型陈旧、设计单调、功能不全等弊端。如果用“火柴盒”比喻80年代建造的老式公房的话,那这一时期建造的别墅可以说是兵营的翻版。设计落后,造成了无法销售的局面;想改建和重建,这可万万不行。
??在国外,别墅的重建和改建则是完全可行的。市政协委员李世耀指出,上海相应的法规和法则应尽快出台。有关方面应该允许业主对别墅的合理合法改建,甚至重建;以使上海别墅小区的建设与管理早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背景
??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走高,带动了别墅市场的复苏。统计数字显示,自1999年以来,上海别墅类物业的销售面积每年增长量在10%左右。
??上海别墅市场曾经在九十年代初期掀起过第一次热潮,1998年以后,尤其是1999-2000年,排屋、联体别墅等“经济型”别墅涌入市场,并迅速被市场认可。
??据搜房网别墅数据库统计,目前沪上在建小区别墅有近100个,绝大部分分布在交通方便、环境较好的近郊区,其中闵行、松江、浦东和长宁四个区域的在售别墅项目总数占到了供应总量的80%以上。
??一项调查表明,目前上海别墅的购买人群中,上海籍人士仅占三成左右,近30%为港澳台同胞,四分之一为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者,其余为其他国家外籍人士购买。
??三条例没一个管得了别墅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由政府颁布的与房地产管理有关的法规只有《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公有住房管理条例》及《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事实上这些法规都是针对大楼公房的管理而制定的,并不适应别墅小区的管理需求。
??别墅小区具有独立性,别墅的业主间不存在共同利益,与上述条例中所指的公有概念完全不同。法规的不健全,造成了目前别墅小区管理“削足适履”、“生搬硬套”的不合理局面。
??李世耀认为,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别墅小区建造的初衷来看,别墅小区首先就应该是一种特殊意义的私有产权房,产权人应该具有完全意义上的产权,对产权所指向的物业应享有重建权、改建权,甚至是毁坏权,而这些权利在现行条件下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业主们一旦遇到问题,往往是无处申诉,无合理渠道办理,无相应法规保障,无职能部门受理,甚至出现了业主与执法部门对立、争执、上法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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