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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着的房价高、广告虚假等问题,建设部在新近完成的调查报告中强调,解决这些问题,有的需要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来解决,一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则需要首先从法律上予以明确,为此,报告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围绕市场的培育和规范,从五个方面入手解决影响住房消费的突出问题,改善住房消费环境。 端正城市建设指导思想,调整结构平抑房价,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危旧住房改造的比例,切实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加强对经济适用房价格的审查和监督,平抑商品房价格。根据住房市场需要,确定建设用地的合理供应量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合理供应比例,控制部分城市过高的地价。 加强广告中介管理。尽快修订《商品房广告管理办法》、制订《商品房虚假广告的界定标准》。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媒体建立建设部门规范预售行为、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舆论监督的管理监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中介服务不规范等行为,查处并取缔不法中介服务机构。结合今年开始实施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和经纪机构资质的管理;抓紧制定《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市场运行规则。重点扶持一批品牌良好、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和引导作用。 强化执法监督。借鉴广东经验,推行按套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便于购房者自行丈量估算面积。在测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房产测量规范》,由具备资格的专业房产测绘机构进行面积测量。贯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加快建立面积纠纷调处机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面积误差在3%范围之内,多退少补,多于3%的部分,开发企业不得加收房款;少于3%,购买人可以退房,不退房的,开发企业双倍返还3%以下部分的购房款。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使这些规定得到落实,并对不法开发商严肃处罚。大力推广《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让住房消费者学会通过合同来处理面积纠纷。加快出台《物业管理条例》,从法律制度上明确住宅公用面积分摊规则和公共部位权利归属。 整顿规范收费。进一步明确公用事业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加大力度清理对影响住房价格构成的各种收费。近期应配合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等部门对国家已明确取消和调整住房领域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解决“三管一线”即给排水、燃气、热力和电力建设中的重复收费、多头收费问题,切实降低商品房成本。落实近期国家计委、建设部出台的大幅度降低交易登记环节规费通知规定。会同国家计委、人民银行等部门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规范物业管理。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条例》,在合理界定业主所属房地产权利范围的基础上,明确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民事合同约束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争取出台将物业管理支出纳入工资构成的政策,提高居民物业管理的支付能力,实现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分业经营。进一步落实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暂行办法》精神,建立按不同服务项目收取不同物业管理收费的约束机制,并将公共服务收费与特约服务收费分离。推行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完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和接管验收制度,推行物业管理前期协议和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建立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制度,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