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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钢结构住宅建筑开始在我国各地得到认同,天津、长春、本溪等地的项目已经拔地而起,越来越多的科研、生产、开发机构投入精力,置身其中。为规范和促进我国钢结构住宅建筑发展,探索适合国情的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发展道路,按照完善建筑体系、提高整体功能的基本要求,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在总结已有钢结构住宅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春节前以建科(2001)254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钢结构住宅建筑产业化技术导则》。 据了解,本《导则》适用于12层以下(含12层)钢结构住宅建筑的设计、施工及开发建设,12层以上的钢结构住宅则可以参照执行。《导则》的印发,将促进符合住宅产业政策、住房商品化发展方向且性能价格比合理、功能较为完善的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的形成,提高我国住宅建筑产业化水平,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导则》在五个方面明确了钢结构住宅建筑的产业化技术内容。 建筑体系。《导则》要求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应充分体现标准化、定型化、多样化及通用化的原则,建筑、部品和零配件的设计应进行模数协调。平面布置必须体现系列化原则,宜以住宅单元或套型为单位实现模块化,以模块化的平接、错接和对称凹(凸)接等多种拼接适应总平面布置的变化;厨房、卫生间采用预制成品,为一次装修到位创造条件,位置宜靠近混凝土核心筒或混凝土剪力墙,避开钢结构承重构件,以利于构件的防火、防腐处理。围护结构应与钢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和抗震延性,并应防止“热桥”;分户墙宜采用装配式墙体,分室墙则可采用易拆型隔墙部品。 结构体系。应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施工方便等原则,结合建筑功能、建筑模块及建筑围护等要求合理选用。《导则》推荐的范围是:3层以下的建筑用框架体系或轻钢龙骨体系;4—6层的建筑用框架——支撑体系或钢框架——混凝土核心筒(剪力墙)体系;7—12层的建筑用钢框架——混凝土核心筒(剪力墙)体系或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体系。 建筑设备。竖向管道应集中布置;卫生洁具排水应在本层解决;集中采暖系统应当使用双管系统,推行温度调节,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厨房、卫生间工厂化预制时应考虑排风装置。 钢结构防护。钢结构的防火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喷涂防火涂料或其它有效的外包覆防火措施。采用钢管混凝土构件和耐火耐候钢的,应进行抗火设计。防腐设计应综合考虑钢构件的基材种类、表面除锈等级、涂层结构和厚度、涂装工艺、使用状况和预期耐蚀寿命等因素。轻钢龙骨体系的构件应采用热浸镀锌钢板制作。 工厂化生产与施工安装。钢结构用材下料前必须复检,现场连接宜采用高强螺栓,焊接执行《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钢结构的施工安装应执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应针对不同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施工,明确分包项目的起止点及交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