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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端氏镇有关责任人违规建楼将受严肃处理

2002-3-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7|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  新华网太原3月6日电 政府一幢楼,百姓一座山。沁水县端氏镇严重违反规定、修建办公大楼、增加农民负担一事近日查明,有关责任人将被严肃处理。   近日,由山西省纪委牵头、省农业厅、财政厅、审计厅、地税 ...

  新华网太原3月6日电 政府一幢楼,百姓一座山。沁水县端氏镇严重违反规定、修建办公大楼、增加农民负担一事近日查明,有关责任人将被严肃处理。
  近日,由山西省纪委牵头、省农业厅、财政厅、审计厅、地税局和晋城市纪委、农业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组的指导下,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1998年3月,端氏镇政府在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的情况下,开工修建办公大楼,后改赴到金圪坨,未办理征地手续就再次动工,该镇在建楼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建筑工程有关规定,既没有报建、招标,也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截至目前,工程仍未进行验收、决算。
  调查发现,为了盖办公大楼,端氏镇政府大量挪用、多头占用专项资金,违反政策擅自提高乡统筹标准,还以收取教育附加费的名义向学生乱收费。
  在调查中还发现,端氏镇在宅基地登记发证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罚代批;大搞乔迁庆典活动,借机敛财。
  山西商报报道,端氏镇严重违反规定,修建办公大楼,增加农民负担一事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国务院领导对此事作出重要批示。经省市联合调查组研究,并征得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组同意,将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责令沁水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组织审计部门对端氏镇修建办公大楼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对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沁水县端氏镇党委、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1999年、2000年超收的乡统筹款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退还农民。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罚款,要全部退还;对7所小学的乱收费,要立即退还学生;同时合理解决好大楼的使用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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