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最近在上海召开的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是当前我国城镇住宅建设的重点。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既可以满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扩大住房消费,还可以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有效平抑房价,防止产生房地产“泡沫”,具有综合的社会经济效益。 刘志峰说,除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外,其他面向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建设,如单位集资建房及住宅合作社建房,也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范畴。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与本地区房价收入比的高低、住房补贴水平、居民住房供求关系状况及住房二级市场发育水平等因素统筹考虑,以保障需求为宗旨,合理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在住宅建设中的比重。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对中低收入居民家庭购房支持方式的多样化。 目前,一些城市政府担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会影响政府收益,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免征土地出让金、减半征收有关税费的政策得不到很好落实。一些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和购买标准控制不严、购买对象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制度未真正建立,管理不到位。应该提高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把这项制度建设好、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政策落实好。 我国住宅与房地产市场发展还有以下特点和动向:住宅建设目前有6大隐忧 ———城镇住宅竣工面积和城镇住宅投资在1998年和1999年高速增长,基数较大,近两年来则增幅呈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部分地区盲目兴建高档公寓、别墅、办公楼,造成住房供应的结构性短缺和结构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涨幅过大,制约住房消费的增长; ———有些城市新开工面积增长过快、开发规模过大、土地供应过量。去年1-11月份,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有6个城市的新开工面积超过50%,其中呼和浩特市竟然超过100%、已批土地超过了前5年已开发土地的总和;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依靠银行贷款、施工企业垫资和拖欠材料款进行开发。据对重庆、郑州等7个城市的调查,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占工程款总额的40%,隐含一定的风险; ——房地产市场秩序很不规范,影响居民住房消费的信心; ———住宅生产方式还很落后,住宅建设的质量通病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建立全国统一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制 今年我国将抓紧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市场运行预警预报制度,通过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及时归集、整理和分析,就市场运行情况作出评价和预测,定期发布市场分析报告。建设部已初步考虑从上海、深圳、重庆、南京等50个联网试点城市入手。 住宅建设改变面向高收入阶层倾向 政府目前大力倡导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决不是高档住宅的一个“卖点”和点缀,而是要提高各类住宅建设特别是普通住宅的质量和功能水平,提高住宅建设的生产率,并千方百计地降低造价。 房价运行必须以需求为中心 去年全国个人购房比重达到93.9%,广西、重庆、江西、四川、湖北、天津等省市商品住宅的销售面积增幅超过40%,辽宁、上海、浙江、山东、海南、黑龙江等省市的销售面积更大于同期竣工面积。当前决定我国城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就是市场供求关系,在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中,消费需求是决定因素。因此,房价的运行必须以需求为中心,首先要保护需求,即保护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价格是核心。 房地产信贷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到2001年底,全国商业性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合计已达6398亿元,是1997年底的33倍,首次超过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占整个消费贷款余额的86%。这表明,我国房地产信贷结构目前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近年来,我国个人住房贷款迅速增长。2001年全国商业银行新增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2255亿元,分别占当年新增消费贷款、新增各项贷款总额的85%、21.5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5亿元,比上年增加71%。 住房公积金将建立全国联网监管体系 建设部今年将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网,这个信息网在各城市管理中心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实行全国联网,使建设部和各省可以通过信息网,及时掌握和监控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与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6月底前追回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 建设部要求,各地要在今年6月底前依法追回被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年底前要依法收回违规使用的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及其增值收益,收回用各类住房资金发放的逾期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同时对购买国债的资金进行清理。 据悉,建设部与国家有关部门在去年3-8月联手对全国25个省、市、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表明,公积金被挤占挪用情况比较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