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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01年上海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93.99亿元,同期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达到104.57亿元。全市共有11.64万户的职工家庭因此拥有了自己的住房,支持购房建筑面积达到940万平方米。 统计表明,至2001年底,上海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已达362.93亿元,总计有近45万户职工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购房建筑面积3600万平方米。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得益于住房公积金的先发效应和导向作用,近年来上海市住房消费信贷迅速发展,促进了住房消费持续“升温”。据她介绍,上海于1991年5月在全国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2年5月率先开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996年推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组合贷款,1998年之后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由建行一家承办放开到工、农、中、建、交等八家银行承办,推动了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兴起和发展,成倍地放大了职工家庭购房消费信贷。 这位人士对记者说,自1997年以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着力优化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结构,清理压缩建房贷款,大力推进个人购房贷款,实现跨越式大发展,这可以从上海发放100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3个时间段得到证明:第一个100亿从1992年到1999年将近7年时间,而1999年后不到2年时间完成第二个100亿,而2001年当年发放量就突破100亿元。并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资产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6个月以上逾期金额占贷款余额之比控制在0.04%。 据记者了解,十年多来,上海市把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实施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紧密结合,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确保资金安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目前,上海职工买房普遍使用储存的住房公积金或申请贷款,增强了购房支付能力和消费信心,住房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到2001年底,上海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70.60亿元,扣除职工离退休或买房提取后的归集余额264.30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65.17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个贷余额占归集余额之比超过100%,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表示,为保持住房公积金对促进职工自住其力、扩大内需稳定的贡献度,今年上海市预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亿元。鉴于资金供求矛盾,每户最高限额10万元暂维持不变,以确保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贷款需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流程,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新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