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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设想的五大依据 以上三种不同设想,来自不同的思考依据,主要有: 1、住房年建设面积的规模不宜再扩大。“九五”期间年平均住房建筑面积4.7亿平方米,特别是1999年和2000年,超过5亿平方米。按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城镇人口4亿人计算,人均年新建住房超过1平方米。这样巨大的建设规模和年人均新建住房建设面积,在我国是空前的,在世界上也是空前的。在今后10年内,每年要维持这样巨大的建设规模是很不容易的。因此作出了年住房建设面积的规模不宜于扩大的思考。 2、住房有效需求增长慢的制约。住房的有效需求,是影响住房建设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有效需求相对不足,一直是我国发展住房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1999年和2000年,全国空置商品房9千多万平方米。其中空置住房6千多万平方米。这是我国商品房建设规模大和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矛盾的突出表现。今后要提高有效需求,一靠较快地发展国民,二靠较快地提高居民收入,包括改革工资制度。今后10年,国民经济保护每年增长7%的较快速度是可能的,但要保持人民收入的较快提高,特别是经过改革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制度,则会慢得多。 以上两条思路,主要来自持缓慢增长设想的同志。 3、目前我国处于住房建设较快发展期。据国外的经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3000美元以下,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时,属于较快速发展住房建设时期。到2000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00多美元。如果国外的经验适用于我国,则在今后10年内我国的住房建设应该处于较高速发展时期。 4、居住水平达标的要求。如果要求到2010年,我国居住水平达到国际上转入缓慢发展时期的标准,即人均建筑面积要达到30平方米的标准。按此达标要求计算,今后10年我国的住房建设,必须保持中、高发展速度。 以上两条思路,主要来自持中、高发展速度的观点的同志。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