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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制约机制的发展 随着我国各项事业逐步走向法制化、民主化,社会监督这一制约形式也正在被人们所认识,而且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社会监督这一监督形式是任何其他监督所不能替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的社会监督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这有利于保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权利,也有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社会监督作风。其次,舆论监督。它的主体不只限于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可以是一般主体,通过舆论监督可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在执行住房委员会决策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方面的透明度,有助于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由于职工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这一方式是委托单位进行的,职工对单位是否为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是否及时为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结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核算是否准确等情况不了解。这样可以通过有效凭证的发放增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透明度,调动职工关心、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自觉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制约机制在实践过程中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行为将逐步由政策约束型行为向单位及职工的自觉行为转变。 (完)(山东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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