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地产 查看内容

福建全面放开住房二级市场

2001-12-1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7|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  福建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全面放开福建住房二级市场。《通知》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出售外,取得全部产权的房改房均视同一般私有房屋,可以直接上市交易,收益分配 ...

  福建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全面放开福建住房二级市场。《通知》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出售外,取得全部产权的房改房均视同一般私有房屋,可以直接上市交易,收益分配政策取向让利于民。
  据报道,福建省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房改房上市。《通知》说,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重点是促进已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统称房改房)上市交易。全省所有市、县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全面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各单位应支持房改房上市,不得扣发职工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也不得阻挠职工将房改房上市交易;各级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事时限,实行一条龙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对二手房转让过户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在7-10个工作日内办妥房屋所有权证。
  福建省政府在收益分配上的政策是让利于民。《通知》规定,一、个人上市出售自用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二、个人首次上市出售房改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三、职工个人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集资建房所得的价款,扣除住房面积标准内当地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扣除按商品房价或房改市场价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扣除有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后的净收益,95%归个人所得,5%按规定上交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个人上市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不上交所得收益。

收藏 邀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