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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改热点逐一细说——济南市房改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2001-11-2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3|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  昨天,济南市企业职工房改政策公布后,省城市民纷纷来电咨询自己关心的问题。记者就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采访了济南市房改办的有关人士。   问:住房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价收入比”是城市职工承 ...

  昨天,济南市企业职工房改政策公布后,省城市民纷纷来电咨询自己关心的问题。记者就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采访了济南市房改办的有关人士。
  问:住房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价收入比”是城市职工承受住房能力的最佳测算办法,就济南来说,目前房价平均价格在2300元/平方米左右,一套75平方米的住宅价格为17万多元。一个家庭夫妻俩年均收入为3万元,那么房价收入比就是5.7倍。照此测算,这个家庭可在5年多时间内购买一套房子。按照国内各地的通例,我省选择的比值是4倍。房价收入比高于4倍的,说明职工工资较低,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按照省城现行的住房补贴标准即基本工资的35%向职工发放。具体的企业房改住房补贴计算办法近期即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问:“跳槽”职工服务年限的规定是否合理?
  答:对于“跳槽”职工,房改政策中增加了服务年限的限制,是充分考虑了双方权益后作出的。按照规定,企业出售住房时,经过单位和职工同意,在购房契约上增加服务年限的专门条款,明确职工为企业的服务年限。这就意味着当职工未满服务年限离开企业的,必须交回所差年限的购房款优惠部分;服务年限已满的,企业不应再提任何条件。
  问:如何确定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
  答:经济条件允许、职工居住水平不高的企业,可适当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资助比例;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适当降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经济特别困难、无力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申请缓交,待经济条件好转后再补缴。
  问:对特困职工廉租房有何规定?
  答: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同时,为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现租住公有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交纳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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