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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下月推出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可以租住由政府和单位提供的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费为1元的廉租住房,或者申请减免租金和租金补贴。 据介绍,该办法旨在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市内四区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而纳入此次保障体系的最低收入居民家庭被有关部门分为“双困”和“单困”两大类。所谓“双困”是指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居民家庭:一、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一人以上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其他家庭成员户口迁入其住处2年;三、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四、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4平方米。“单困”是指符合上述一至三项条件的居民家庭。“双困”家庭可以申请租金补贴或廉租住房,“单困”家庭可以申请租金减免。 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申请家庭人均配租住房面积标准和租金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含原住房使用面积);租金补贴按照现住房公房面积与租金补贴面积标准的不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补贴14元。这些标准将随着最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标准、居住水平、房价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廉租住房房源主要是通过收购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旧房,兴建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从腾退的旧公有住房或空置经济适用住房中选供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等渠道来筹集。补贴资金的筹集主要依靠政府专项拨款,直管公有住房售房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接受社会捐赠和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等。 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最低收入居民保障家庭近7000户,其中“双困”家庭有800多户。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这一《办法》的出台,将使得这部分家庭的住房困难在今年年底到明年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