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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国企职工住房可通过五种渠道解决

2001-10-2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8|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  □建立住房补贴制度由职工自主购房                     □自建住房按不低于成本价售予职工                     □成立住宅合作社集资合作建房             ...

  □建立住房补贴制度由职工自主购房
                 
  □自建住房按不低于成本价售予职工
                 
  □成立住宅合作社集资合作建房
                 
  □改造危旧房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建立和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应体系
                 
  京报网讯(记者阴奋立)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方案现已出台。方案为本市国有企业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提供了5种渠道,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自由选择。
                 
  今后,本市国有企业将执行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该文件指出,本市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内容是,按全市统一房改售房政策,加快自管公房向职工出售的步伐,盘活存量住房资产;结合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推进自管公房租金改革,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全市统一的公房租金水平基础上,适当加快租金改革步伐,逐步实现公房租售比价合理化;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利用自用土地集资合作建房,按不低于建造成本价向职工出售。
                 
  据了解,本市现有国有企业职工120万人。文件为加快解决本市国有企业职工住房问题提出了5种渠道。一是有转化资金能力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以理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关系,由职工自主消费。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主购买商品房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二是有自用土地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在自用土地上自建住房。所建住房原则上按不低于建造成本价向本单位职工出售;三是鼓励成立城市社会型住宅合作社,进行合作住房建设,按照住房建设成本向职工收取建房费用,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目前全市有33家住宅合作社,已建房200多万平方米,为近3万多职工解决了住房。四是通过危旧房改造,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未来5年全市要拆除危房303万平方米,拆除关联住房943万平方米。五是建立和完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体系。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低收入职工家庭且住房困难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据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近期将对本市国有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使房改政策顺利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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