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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目睹灾难降临在他人身上时,除了表示震惊与同情外,大多数的人都会设身处地的想,如果灾难降临在自己头上时,我将怎么办?因此如何进行灾难逃生的问题被提到了眼前。“积谷防饥”,“防范于未然”是中国人的传统,广州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工作、生活在高层建筑里,灾难逃生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了。 而当我们开始关注灾难逃生的问题,准备仔细盘点一下广州高层建筑的安全系数时,却发现了两个主要问题:一是高层建筑的避难设计不足,二是社会上普遍的避难意识比较薄弱。 高层建筑的避难设计不足 在现代化大都市里,高层建筑较多,生活和工作在高层建筑里的人口也比较多,其灾难危险性也比较大,容易造成较大的生命财产损夫。首先是火灾危险性高: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坚向井道多,如果防火分隔或防火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高楼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加上高层建筑的风力也相应加大,火势蔓延很快;另外,高层建筑由于其自身层数多、垂直距离长以及人员集中的特点,在发生灾难时疏散困难以及扑救难度大;再有,一些超高层建筑在防地震和防雷方面的危险性也比较大。这就要求高层建筑对防火、防震、防雷的安全设计要求更高,对避难设施的需求也更大。而按照我国公安部消防局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指开放给公众使用的建筑物,不包括高层住宅),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有关规定,如: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即每隔15层就必须有一个避难层);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人/m2计算。由此标准来参考,在广州市我们身边的许多高层建筑都没有做到此设计要求,虽然广州众多的高层住宅楼都没有要求必须设计有避难层,但许多楼宇都有设置具备防火和避难作用的隔空层,但可惜的是大部分的发展商都把隔空层改作了办公室或会所,破坏了隔空层的避难作用,业主们应该有权开发商不把隔空层挪作他用。 灾难意识比较薄弱 当高层建筑发生灾难时,一般要立足于自救,要充分利用室内的消防设施,但可悲的是市民普遍的灾难意识和自救意识都比较薄弱,而大多数高层建筑的管理公司也缺乏足够宣传和演习。例如:陈先生在广州最高的建筑物——— 中信广场里上班已有三年了,但他说管理公司从没有组织在大厦里工作的人员学习有关避难的知识,也没有派发有关的宣传资料,在大楼里有关逃生的指引也不足,陈先生也承认自已的灾难意识不强,他只知中信广场有四个避难层,也只知道其中一个避难层在27楼,而且从来都没有到避难层里去看一下,另外陈先生知道步梯的方位,却不知道有消防电梯。像陈先生这样灾难薄弱的人是比较普遍的。社会各方对灾难意识的宣传还需进一步的加强。 为此,我们将从建筑安全规划、安全保险及逃生技巧几方面介绍一下有关灾难逃生的知识,读者在进一步增强灾难逃生意识时,也可参照以上的一些安全规划有针对性地检查身处的工作生活环境是否安全,甚至进一步指导买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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