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平米未能放宽 设计意见稿不符要求被废
简介: 刚刚公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被宣布废止。据媒体今早报道,昨日建设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90平米的中小套型面积标准有望放宽,而就在今天下午, ...
刚刚公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被宣布废止。据媒体今早报道,昨日建设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90平米的中小套型面积标准有望放宽,而就在今天下午,建设部网站发布说明,称该意见稿不符合37号和165号文的要求,予以废止。 业内人士分析,导致这份意见稿如此“短命”的关键在于,它“将各地各类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予以了一些修正,小户型面积以90平米为基数,乘以16个修正系数。系数中除夏热冬冷地区6层以下住宅系数为1,夏热冬暖地区6层以下为0.99外,余者均大于1,以此推算大部分地区小户型面积标准有所放宽,最高可到约107平米”,正是这样的修正和放宽违反了37号文和165号文中关于90平米以下住宅必须占到70%的规定,由此也看出中央严控90平米的决心。 《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说明: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表谈话。新闻发言人指出,建设部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中关于“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的要求。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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