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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人居环境发展研讨会暨第三届公共和市政基础设施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管办: 根据建设部建办办函[2001]37号文精神,建设部城建司和建设部信息中心将于2001年10月24日-26日在北京联合主办“第三届公共和市政基础设施博览会”,本届大会的主题是“新世纪。新人居”。 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非常重视人居环境问题,并致力于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工作。我国自1990年以来,多次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城乡人居事业的发展,建设部特设立“中国人居环境奖”。 本届大会奖突出环境主题,召开中国人居环境发展研讨会,并在同期举办第三届公共和市政基础设施博览会,博览会上将进行中国城市环境建设与管理的成就展示。大会将邀请各城市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参加。通过本次大会的召开,必将促进各方的相互了解,加强合作与交流。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推荐、报名和组织工作。 附件: 1、实施方案(略) 2、报名办法(略) 3、参展申请表(略) 联系方法: 建设部城建司:张红梅 电话:010-68393089 组委会:王红胡雨龙 电话:010-64985983,64891601,64890824,64933252 传真:010-64933399,64891033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建设部信息中心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举办“中国人居环境发展研讨会暨第三届公共和市政基础设施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管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办办函[2001]37号文精神,及(2001)建城综函第19号内容,建设部城建司和建设部信息中心将于2001年10月24日-26日在北京联合主办“中国人居环境发展研讨会”,本届大会的主题是“新世纪。新人居”。 此次活动受到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成都、大连、深圳、武汉、长春等近40个城市,将以展团的形式参加此次活动。 研讨会将举办10至15场专题会及城市经验介绍,将邀请中国人居环境建设的主管领导、专家进行多方面的探讨,并请部分城市的代表就以下议题介绍经验: 1、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 2、城市环境设施建设与管理 3、城市园林绿化与生态改善 4、城市住宅建设与环境改善 5、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与可持续发展 6、资源节约、节能与可持续发展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推荐、报名和组织工作。 会务安排: 1、大会将统一安排参会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2、会务注册费:600元/人,含大会画册、研讨会论文集、会刊、礼品、专题片光盘、以及参会代表证件等会议资料。 附件: 1、建设部司(局)便函(2001年)建城综函第19号 2、参会回执表 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市长之家七层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红胡雨龙严杨华吴念谊郝江涛 电话:010-64985983,64891601,64890824,64933252 第三届公共和市政基础设施博览会组委会 200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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