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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为了宣传、、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建设部定于2001年10月16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宣传、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二)研究部署“十五”时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三)讨论《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指导意见》; (四)总结、交流各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01年10月16日至17日。10月15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分管副厅长1人、处长1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分管领导1人、拆迁办主任1人,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协会。城市拆迁委员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代表届时参加会议。 四、与会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瑞春 刘霞 韩健 吴海燕 联系电话:010—68394079,68393057 传真:010——68394297 请各地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公布以来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印450份带到会议秘书组。 请与会人员务必将回执于2001年10月10日前传真至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附件:参加会议人员回执。(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