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武汉江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武汉扬子房产实业公司原董事会状告武汉市房地局侵权案。这对产权关系怎么也理不清的“仇家”终于对簿公堂了。但据知情人士称,本案的焦点根本不在官司本身。对于武汉当地来讲,扬子如果因为改制而垮台,就意味着一面旗帜倒下了,当地福利住房建设也会受到影响。同时,这件事能否很好地解决也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对于武汉市场环境的看法。 改制怎么这么难? 扬子公司曾有过一段光辉历史,它是我国第一家合作住宅企业,在不亏损的前提下,成功地解决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他们在小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业绩,受到建设部、省、市各级领导的称赞,也曾被《人民日报》等全国二十多家媒体报道过。而此时的扬子公司,却是门庭冷落。几个月来,公司内部管理一片混乱,以何功健和周建龙为代表的原董事会班子和由市房地局临时组建的过渡性领导班子形成了僵持局面,正常的经营无法开展。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今天的局面呢? 事情要追溯到一年前。2000年9月6日,以何功健为首的董事会提出了将该企业从集体所有制改造成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改制方案。他们的依据是,扬子公司是由个人入股组成,多年来一直是按公司制运作的,并且公司下属的两个控股公司和一个合资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其性质应定为民有民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但市房产局不赞成这个动意,改制的申请一直没有批复下来。与此同时,房产局对扬子公司的管理方式有了变化,以前房产局不大过问扬子公司的具体事务,但从那以后,房产局开始干涉扬子公司的人事任免。 今年4月27日上午,扬子董事会刚做出解除丁有洲的扬子物业公司副董事职务和廖勇的物业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定,下午,市房地局就下文件要求纠正。5月29日,房地局在扬子公司召开职工大会,建立起以周纯彬为首的新领导班子。6月12日,因为周的去世,双方爆发了的总经理位置之争,房地局不承认对周建龙的委任,并于7月3日组织召开职工大会选举新的总经理。房地局还下文件让没办理聘用合同的离退休老干部退出公司,这就意味创办公司的这班董事会人马将失去在公司的地位。何功健等人当然不肯就此妥协,他们坚持由董事会控权,不同意交出公章和营业执照等。 7月6日,市房地局在《武汉晨报》刊登一则公告,公告称:“武汉扬子房产实业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7773570-7、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遗失,特此声明作废。”这一公告成了后来双方走上法庭的直接导火索。扬子公司原董事会认为,企业和政府部门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房地局自作主张的公告侵犯了企业的权利,更何况这些物件实际上并未遗失。而房地局对此的解释是:因为扬子公司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稳定下来,局里为了顺利开展经营,决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个领导班子,但开展经营需要公章和营业执照,于是多次找何功健要,何都说不在他那里,也找不到,所以就认定为遗失了。 在这场越闹越大的是非中,以何功健为首的董事会认为自己属于弱势的一方。今年8月中旬,他们在北京召开了一个案例研讨会,寻求理论界与媒体的援助。 争吵、纠缠不是出路 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件事,记者在武汉进行了实地采访。出乎意料的是,处于漩涡中的双方都有强烈的被采访的意愿。 周建龙愤愤不平地说:“扬子公司没有房地局的投资,仅仅是挂靠在其名下,房地局明确地说过,如果扬子公司亏损是要自己负责的,他们不会拿出一分钱。”周建龙告诉记者,他们现在连公司的大门都进不去了。 房地局支持的现任副总经理李军说,现在在工商局的登记上扬子公司就是集体所有制,何想变为民营所有,要拿出证据,依法定程序去办。他认为何功键在办子公司上存在黑箱操作,就比如说京汉公司,职工只知道办了这么一个公司,对京汉的对外投入,公司怎样组成,怎样管理,有什么回报都不清楚,连作为公司股东的自己都不清楚。周建龙认为,工商注册的扬子集体企业的性质不应成为判断扬子性质的凭据,那是由于历史条件造成的。1984年何功健等市房地系统的六位老同志创办武汉扬子房产实业公司时,中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只允许国营和集体经济的存在,迫于这种形势,公司才挂靠到房地局的名下,打集体所有制的牌子。但公司的章程明确体现了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及董事会决策的制度,多年来扬子公司都是按照这个章程在运作的,所以集体企业只是个名义而已。1998年扬子公司经武汉市集体办、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界定,公司只有集体股和个人股。 而李军认为此项没有法律权威,应由工商部门认定。房地局认为,武汉市里前后借贷给扬子公司的250万元,并在政策上给予的优惠就是投入的国有资产,而且,何功健本人在创办扬子公司后还领市房产局的工资。 作为回应,周建龙说,这些不构成国有资产的注入,250万资金已经归还了170万元,剩下的借款他们还是付利息,借款不能算是投资;另外政策上的优惠是给合作住宅这个社会福利项目的,并不能算是给公司的,这就是扬子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企业总资产却只有两千多万的原因,再说国家也给外企政策上的优惠,可政策不能算是投资;周还否认了何功健领局里工资这件事。 在采访中双方似乎都有一些难言之隐,到底谁是谁非,我们很难判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一个好好的企业几乎要关门,员工几近失业,双方都难逃责任。 事实上,我国有许多像扬子公司这样的“红帽子”企业,尽管几年前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就已经出现了“摘帽子”的趋势。大多数企业的改制都比较顺利,包括像中关村的企业。但像扬子公司这样遇上大麻烦的企业也不在少数。有专家提出:企业在改制时应该考虑一下自己所采取的方式,即改制只有在企业和挂靠单位双赢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顺利进行,这背后是一个利益关系的问题。无论如何,挂靠单位对于企业的生存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点不可抹煞,所以企业在与其脱离时不可能拍拍屁股就走人,至少要为其保留一些股份或者给予别的补偿。从挂靠单位的角度来说,也应该充分理解企业的改制行为,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企业在成功改制后会对整个地区的经济带来的正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