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制定的《水利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发出警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生活质量提高和生态环境改善,缺水问题将成为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生活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制约因素。 专项规划提出,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水利建设,把水利建设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经过五年努力,水利建设要达到以下目标: ——防洪安全。大江大河干流中下游重要地区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特大城市防御100年一遇以上洪水;大城市防御50~100年一遇洪水;中等城市防御20~50年一遇洪水;重点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水位加8~12级风暴潮。经过10年努力,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万平方公里。 ——节约用水。全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40提高到0.45左右。全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目前的50%左右提高到60%。 ——水资源利用。全国新增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其中新增城市供水能力160亿立方米,新增乡镇供水能力80亿立方米。水利系统新增水电装机容量500~800万千瓦,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县,进一步开发农村水电资源。 ——农村水利建设。在全国农田灌溉总用水量基本不增加的条件下,净增农田灌溉面积3000万亩,增加草场及林果灌溉面积1600万亩,逐步提高农村抗御干旱的能力,基本解决现有2400万人的饮水困难。 ——城市供排水。重点增强主要缺水城市的供水能力,保证城市供水安全,全国新增城市供水能力4500万立方米/日,供水普及率达到98.5%;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5%,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3000万立方米/日。 ——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万平方公里;工业废污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