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筑企业改制工作进展缓慢,企业经营机制不活的矛盾依然突出。就县一级情况来看,个体和私营建筑企业很多发了财,而集体企业亏损严重,有的严重资不抵债。对此,射阳县对所有建筑企业进行了全面改制。截至6月底,5家县属集体企业已正式改为有限责任公司。这次改制,3500多万元资产负债全部得到妥善解决,4000多名在册职工全部得到合理安置或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并新募股金4000多万元。通过改制,企业的活力明显增强,今年上半年,改制的5家建筑企业共承接工程20多项,总造价近两亿元,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多。在改制过程中,射阳县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 认准目标保证改制工作启动 射阳县认准建筑企业必须全面改制的目标,努力形成干部、职工支持改制、投身改制的氛围。针对部分干部职工股金难以按时足额到位的实际,采取一次认股,分期到位的办法,缓解职工的经济压力;将职工已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内部集资款转股;将企业结余的工资、福利及奖励基金量化为职工股金。与此同时,还从企业的历年积累中拿出一定比例,根据职工工龄长短、贡献大小等因素量化配股,使干部职工体会到建筑企业改制并不是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而是真心诚意为企业和职工谋利益的举措。 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建设系统形成了良好的改制氛围。建筑总公司、大成公司等5个企业均在3天内完成了募股任务。 规范运作确保改制成功 射阳县在运作改制的过程中,以规范为前提,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组建领导班子,形成网络。射阳县成立了以法院、工商、税务、审计、体改委、计经委等部门人员为主要成员的改制工作组,及时协调全局性的问题。二是严密清产核资,谨防隐患。射阳县建筑企业的债权、债务比较复杂,特别是近几年,外施基地多,摊子散;有在建工程,有完工未审工程。与此同时,还有很多“三角债”。如果资产清核不准确,就为改制后的企业埋下了隐患。射阳县按照“全面改,彻底改”的要求,每个建筑企业资产都要经过内部核报、建设局改制办复核、县改制办审核、县国资局界定4个环节,进行里里外外的清查;对在建工程也进行了实事求是的确认;对完工未审工程,先结账,接受审计;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资产进行实事求是的核销;对账面亏损,按工效挂钩的要求,调减当年的工资总额,从上年的工资结余中提取适当额度转增净资产。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慎重选型。在改制工作中,他们坚持“以企定策”和“一企多策”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坚持什么形式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发挥现有资产的作用,更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就选什么样的改制形式。 原射阳县建筑总公司有下属单位14个,在册职工1269人,退休人员303人,其他内退人员93人,企业运行质量不高。最后有关领导部门确定,采取切块改制的策略,让下属的构件厂等严重资不抵债的单位进入破产程序,职工由总公司安排;对下属的钢窗厂等仍能维持运行的企业,采取“先租后破”的办法,职工由租用单位安排;对下属的装潢公司、南苑招商场等净资产较多的单位,以零资产出售的办法进行整体拍卖。总公司剩余债务,根据规定,利用土地使用权清偿,不足部分允许由成立后的新企业用历年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和地方规费弥补。这样,该企业3047万元的债务全部有所着落,1000多名员工的劳动关系得到妥善的落实。四是严格改制程序,妥善解决矛盾。依法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公开聘用经营层办事人员和行政人员,原县永进市政公司在公开岗位名称、数目的基础上,让每个参股职工参加两个岗位的竞争,按照股金分占20%,群众测评分占20%,施政方案分占30%,组织测评分占30%的标准,进行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顺利完成了总公司、各分公司的经营层人员的聘任工作。对未聘用职工,由总公司设立人才库,根据今后工程建设需要优先聘用。由于运作规范,整个改制过程没有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没有激化一起矛盾。 射阳县建筑企业的改制实践,给人以如下启迪: 首先,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是改制能够成功的前提和基础,关键是要统一群众思想。 其次,建筑企业改制完全能够到位,不存在“不能改、改不了”的问题,关键是规范运作。 第三,在建筑企业改制过程中要通过突出重点环节,来提高改制质量,加快改制进程,关键是要善于抓住重点环节。射阳县建设企业改制的实践证明,改制必须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的股权流转,有利于职工后顾之忧解决的原则,根据建筑企业的具体实际,才能抓住重点环节,例如清产核资、职工安置等。 第四,改制企业“三会一层”的人员选择,影响着新企业的活力,关键要坚持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