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废除47份“不平等条款”
简介: 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破除地方保护,已成为福建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整治建筑市场的重头戏。据统计,截至目前,福建省各地市已废除了47份带有地方保护内容的有关规定。福州市废止了《关于外省施工 ...
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破除地方保护,已成为福建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整治建筑市场的重头戏。据统计,截至目前,福建省各地市已废除了47份带有地方保护内容的有关规定。福州市废止了《关于外省施工企业进榕承包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等13份文件,取消了为外地进榕施工企业设置的投标许可证、承包工程许可证、年检、单项注册等制度;厦门市废止了《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质量等级核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13份文件,取消了16层以下工程项目招投标时省外建安企业不能承接的歧视性条款;泉州市停止执行招投标中本地队伍入围要占60%以上,业主有权推荐队伍50%等地方保护条款;莆田市取消了“市直单位工程”;南平市废除了“一个建设项目只许一家外市企业参加投标,议标仅限本市企业,在市区承揽任务必须为一级或甲级资质企业,优先考虑使用本地建材”等规定;宁德市对“外省市企业入宁应为一级资质,在宁创优工程优先入围,入围抽签与推荐相结合,业主推荐三分之一,建委推荐一至两家,余下抽签”等办法予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