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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林选才司长、王素卿副司长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

2001-9-2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14|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  关于印发林选才司长、王素卿副司长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建设市函2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 ...

  关于印发林选才司长、王素卿副司长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建设市函[2001]2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中央管理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做好今年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工作,我司于8月30日和9月5日分别召开了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集团的资质换证工作会,会上林选才司长和王素聊副司长分别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资质换证的重要意义以及换证工作的具体要求发表了讲话。现将根据录音整理的讲话稿印发给你们,供换证工作中参考。
  附件:一、林选才司长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会上的讲话
^^^^^^^^^二、王素聊副司长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会上的讲话
  ^^^^^^^^^^^^^^^^^^^^^^^^^^^^^^^^^^^^^^^^^^^^^^^^^^^^^^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二○○一年九月十日
  
^^^^^^^^^^^^^^^林选才司长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会议,这次会议是我们整个资质的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全面部署和启动的重要会议。前一段时间开过一次会,布置换证工作,因为60号部令需要修改,资质标准需要进一步补充与完善,我们推迟了换证工作的安排。我们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按照《建筑法》、《招投标法》、《质量管理条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两法两条例)进行了修订,同时结合当前设计体制改革的需要修改了审批程序,现在93号部令已于9月3日公布,标志着换证工作的正式启动,同时对资质标准实施的细则做了一些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以建设部建设[2001]178、179号文件下发。为了做好整个行业的换证工作,我想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重新审核认定是全行业的一件大事,主要强调三点:
  ⒈对资质的重新审核认定是整顿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需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过去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市场准入,转为现在按照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资质和资格审查,使那些具备条件的、能力强的单位能够具备市场准许入资格,使那些好的单位能够扩展市场经营的范围和空间,逐步跟国际接轨。实行了单位准入与个人资格准入相结合,将来为执业注册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
  现在我们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制度,正在准备启动岩土工程师注册制度,目前有几个专业也在积极准备要启动,包括水利、电力、机械、化工等专业的注册工程师制度,所以,我们的资质管理规定要为个人执业资质制度建立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所以我们设置了专业技术骨干的考核要求。单位资质和市场准入对技术骨干的考核要求非常严格,我们设置了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以及公用配套的人员,就是把主要工艺的、主要专业的以及土建、设备等配套的人员都作为技术骨干进行考核,这些人员一旦注册以后,他在设计文件上要承担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所以,我们这次建立的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是考虑到整顿规范市场、落实质量责任制的需要,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单位资质与个人资格相结合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⒉对资质的重新审核认定是推动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扶优扶强的需要特别要强调的是,我们这次对工程勘察实行技术与劳务分开的资质管理的标准,把技术管理这部分分离出来,实行工程勘察技术服务进行一级市场、劳务进入二级市场的体制,而且勘察设计收费出是分成了这两部分。从资质进行引导,从收费进行引导,从市场监管进行控制,这样使工程勘察体制的改革尽快跟国际上的岩土工程公司接轨,取得工程勘察资质的技术咨询服务队伍进行一级市场,跟业主签订合同承包勘察任务,取得劳务资质的不能进入一级市场,只能与取得勘察资质的技术咨询服务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这样就避免了当前工程勘察市场上的混乱状况。这就要求工程勘察设计合一的单位要分别领取证书,但是我们采取了简化手续。
  这是一个重大的调整,真正实现技术与劳务的分离,过去我们喊了多少年都没有实现,主要是因为我们没有从资质的市场准入上、从收费上、从招标投标的一级、二级市场的分离进行监管,这样做有利于技术对劳务的监督,保证工程勘察的质量,这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体制和做法。这次资质换证要体现体制改革的要求,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改组改造,整合重组,扶优扶强,就是要支持那些大的、强的单位扩展市场的经营空间,所以我们实行了工程勘察设计的综合资质、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标准的框架体系我们已经有了,但还没有公布实施,主要考虑到两个原因:
^^^^⒈大家都注重综合资质,都挤在这个独木桥上,因此要积极稳妥地推进;
^^^^⒉实行行业资质以后,要通过以资产为纽带、以自愿为原则、以市场运行为方式,形成一批大型工程公司、咨询设计公司,待条件基本成熟再实施综合资质。如推行过急,不利于改革,主管部门会搞捆绑来凑综合资质标准。我们的目的是要扶持一批强的单位,加入WTO后能与外国工程公司竞争,所以我们整个资质分步实施。那么从行业资质来说,可以取得全行业的资质,可以取得跨行业资质,另外可以取得行业的部分资质,我们为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了一个市场准入的空间,让其拓展市场业务范围,只要具备本行业三分之一以上类别,另外达到特殊几个专业的要求,就可取得某一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另外对其他一些具备主导工艺、主导专业技术力量的,还可以领取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的设计资质。这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实现工程化、产业化。
  过去一个行业就设一个资质,我们把原来三十几个行业压缩到二十一个行业,在这二十一个行业中还要贯彻扶优扶强的改革,体现了改制的要求。我希望大家掌握好这个政策,实事求是的、按照标准的要求来申报资质,真正体现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扶优扶强的要求。要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运作为方式进行优化和重组,在现一些行业、一些地区的单位已经出现了这个好的势头。如四川省的三家邮电通信设计院就进行了优化重组,坚持自愿的原则,进行资质的优化重组、资源的优化重组,实力很强,还减少了二个乙级单位、一个丙级单位,效果非常好。过去我们整顿市场压缩队伍规模,用行政的办法看来效果并不理想,行政手段只能按标准去卡,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处罚,降级、吊销资质,现在可以通过市场这支无形的手,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重组后形成实力强、水平高的单位,减少众多低级别的勘察设计单位,我想通过改革重组和扶优扶强的资质换证改革可以实现这个目标,使得勘察设计队伍能够真正实现优的、强的发展壮大进来。那些能力水平低、质量差的单位通过市场的竞争、资质的换证清除出市场。过去我们发了很多资质证书,有的是不合格的,有的当时是合格的,几年以后经营业务没有发展起来人才流失,这个单位就不合格了,但也没有把它消除,因此资质管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
  ⒊这次对资质的重新审核认定是贯彻“两法两条例”,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需要。
  工程建设质量在很大大程序上决定于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的质量,如果工程勘察报告不准确,工程设计的质量水平不高,那么必然导致这个工程持质量问题。从过去发生的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来看,都或多或少的与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有直接的关系,这些质量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这些队伍的素质水平不高或者是违反市场管理的规定,违法违规、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所造成的。这些队伍素质的提高要通过资质换证,使行业整体素质水平得到提高,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准进入这个市场。这次换证要真正达到落实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保证工程质量的需要。
  二、简要介绍93号部令所做的几处重大修改与60号部令相比,93号部令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做了重大修改和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
  ⒈对申报审批的程序作了比较大修改在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两级审批,同时明确了建筑工程的乙级、工程勘察的乙级下放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消计划单列市资质审批的职取。对其他专业工程的甲、乙级资质,考虑了各个部门意见和行业协会意见,特别是涉及交通、水利、铁道、信息产业和民航等部门的意见,认为下放到地方不成熟,仍保留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审批。同时对审批的程序也进行了调整,按照“核实、初审、审批”三个环卫来进行,并明确各环节审查部门的责任。在资质审查过程中,要充分新生并发挥好各个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结合当地基本建设规模、队伍数量、市场竞争状况等控制队伍的总量,不得盲目扩大乙级单位,造成过渡竞争,扰乱市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计划单列市沟通协调,承认历史现状,互相尊重和理解,妥善处理好资质的统一申报、审批和管理问题。特别是在初审的环节。
  ⒉把企业的市场行为纳入了资质的动态管理这是93号令修改的重点改动最大,也是最严格的部分。
  过去我们对单位资格和个人执业资格在市场经营方面的行为没有纳入资质的管理,没有与资质挂钩。我们说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消除制度,但是实施几年来没有消除几家,缺乏依据和消除力度。只有纳入了资质的动态管理才能把那些不合格的、违法违规的消除出市场。部令中的第十九条规定了十三种行为,第二十二条至三十条把年检内容也纳入资质管理规定当中,与资质管理挂钩,这样,勘察设计单位一旦违法违规就不能升级、不能增项,对现有资质还要降级甚至吊销,对勘察设计单位是很大的一个威慑,只要它违法违规就要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建设市场的秩序的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
  ⒊对违反资质管理和市场管理的单位,明确严格的处罚把市场行为纳入资质管理,同时把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处罚的条款,实施严厉的处罚。过去我们的资质管理规定这方面是很薄弱的。现在手段一个是通过资质的管理调控市场规范行为,另一个就是通过严格的执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保证工程的质量。
  三、对资质换证工作的要求
^^^^⒈要加强领导,掌握政策,科学的组织实施这次换证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企业集团和各勘察设计单位,涉及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涉及到他们市场准入的饭碗,应该认真的组织好。因为时间很紧,任务重,各地方、各部门和企业集团如果勘察设计单位数量比较多的建议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来做好这件事情。掌握政策,就是按照93号部长令和18号、22号、178号、179号等四个文件执行,这就是我们对换证工作的政策。过去的文件与新发的文件不一致的,以新发的文件为准。按照整个换证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的组织实施,确保换证工作保质保量的顺利实施。
  ⒉严格标准,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标准就是一个,这个标准要一视同仁,不管对部属单位也好,对非部署单位也好,本地区也好,非本系统本行业也好,只要符合申请资质的都就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单位,这样才能打破行业的垄断、地方的保护,才能使勘察设计单位在入关以后跟国际接轨,扩大我们勘察设计单位的市场业务领域。
  严格审查,主要是审核部门要审查核实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初审部门对初审意见要负责,并对审查负责任,不能够初审、审核都不负责任,而由建设部一家负责。在把好市场准入加入WTO的同时,还要热情地为勘察设计单位服好务,对政策界限不清楚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帮助他们理解标准,填报好资质申请表。
  ⒊遵守纪律,遵守程序,防止腐败行为资质换证工作,把严格的纪律规定,有一套严格申报审批的程序,希望大家能够严格掌握,要防止腐败的行为,特别是不能通过资质换证对勘察设计单位关、卡、压。在资质审查中,我们这几年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防止了腐败行为,得到了纪检监察部门和行业的好评,没有发生这方面的问题。
  我们这次换证涉及到这么多的单位,各级管理部门一定要把权用好,真正为我们的勘察设计单位服好务,杜绝资质证中的腐败行为。一旦发生,必须严格按法纪追究责任。
  最后,希望大家抓紧部署安排,尽快的把换证工作启动起来,通过大家的努力、协调配合,加强沟通和协商,共同做好这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换证工作,为我们这些单位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准入的环境,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为我们国家的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和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王素卿副司长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林选才司长对这次换证的重要意义、新颁布的建设部第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及新颁布部令对以前办法的重大变动作了说明,对换证工作提出了要求,这对搞好这次换证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的改革,从1998年以来一直在调研论证,总体框架、改革思路和方向已经明确,在去年完成建筑换证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建设部印发了《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和《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2001]18号文)并在全国进行了换证工作的动员和布置。由于原60号部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已经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要求,根据部领导的指导和大家的要求,换证工作暂缓进行,对60号部令进行了修订。
  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于2001年7月25日起实施。为了保证新部令的顺利实施,结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管理和技术工作的实际,最近我部又颁发了178号、179号两个补充文件对分级标准的实施,对换证工作的实施做了更加明确、便于操作的具体补充。今天这个会主要对部令及这些具体规定和补充做以说明和讲解,对换证工作进行部署。资质管理制度的改革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关系到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的全局,企业的资质换证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市场准入和生存发展,在对具体换证工作进行布置、说明以前,我对换证工作的有关背影情况及重要意义,换证的范围、条件、政策及标准的掌握、工作要求再强调讲一讲,供同志们工作中参考。
  一、资质标准的修订及其重要意义⒈标准适应形势的发展而修订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是最早实行单位资质认证制度的一个行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中央关于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指示,为了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加强勘察设计工作和单位的整顿及管理,原国家建委以1980 [100]号文发布了《对全国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登记和颁发证书的暂行办法》实施了单位资质的认证制度。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从认证制度实施以来,进行了三次标准的修订:1986年进行第一次修订、细化;1991年又一次修改并进行了全国换证工作;1999年3月随着市场机制的形成,对资质管理办法进行调研、改革,提高改革的总体思路框架,形成目前换证实施的主要文件,即93号部令、建设[2001] 18号文、22号文、178号文、179号文等几个文件,形成全国换证工作。这三次修订总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规范行为、整顿市场,保证质量。
  第三次修订是变化比较大的一次修订,主要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设计体制改革的加快,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我们的行业管理、企业经营模式、市场的运作都要进一步向国际接轨方向靠拢,因此第三次修订变化较大,其主要指导思想原则及特点考虑如下:
  指导思想和标准修订的原则
^^^^①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逐步强化个人执业资格、落实个人质量责任。
  ②以资质标准的修订促进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专业结构调整和经营模式的转变,实现设计单位总量控制;(工程公司、咨询设计公司、岩土公司、专业事务所)
  ③整顿和规范设计市场,推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的形成;(准入与清出相结合,实现动态管理,年检制度)
  ④在工程设计资质类别的设置上,坚持既要管住市场准入,又尽可能减少重复认证;(综合、行业、专项三类,实施上一类资质覆盖下一类资质,即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覆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不搞重复认证)
  ⑤在工程设计资质的级别设置上,坚持“减少级别、扶优扶强、合理兼顾、科学导向、适应发展”的原则,只设甲、乙级、个别行业设丙级(市政、水利、交通、电力),边远保留丁级。
  新标准的特点及内容
^^^^①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三个层次的类型: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项资质。三种类型适合于不同单位、不同情况的市场定位有利于企业的有序竞争,与国际上通行的几种模式相接轨。
  ②勘察和设计标准分立,分别取证;删繁就简,合并相关行业或专业(由33个行业合并为21个行业;桥梁专业可以通用等),统一考核指标,减少交叉认证和不正当的行业保护,同一行业内,不同设计类型可向上下游和相近专业拓展。
  ③注重了结构调整、总量控制和队伍整顿。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设级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中的工业工程类、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类,一般设置甲、乙两个级别,个别行业和特殊情况可加设丙设;除个别边远地区外,取消丁级;建筑工程类一般设甲、乙、丙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视不同专项的情况,可设置甲级或甲、乙级一至二个级别。
  ④工程勘察实施技术与劳务相分开。这次工程勘察分为综合、专业和劳务三个层次。综合院是指同时具备二个以上专业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劳务力量,这类院在工程勘察业务承担任务上不受限制。专业资质分为三个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劳务类指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井、凿井等。这次修订的办法中明确,只有持综合证书、专项证书的单位才能与业主签订签订勘察合同,然后由他们再与持劳务资质的企业签订合同,劳务单位不直接与业主签订勘察合同,这样就形成技术、劳务相分离,技术监督劳务,保证勘察质量,解决技术劳务捆在一起责任不清的不良机制。
  为了简化换证手续,对现在勘察单位技术、劳务为一体的,换证时注明,可分领“专业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劳务证书”就不再重复审查。对于独立法人的工程勘察劳务公司申请劳务类资质的,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理审查并颁发证书。
  ⑤新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对力量实力较强的单位创造拓宽业务的条件,也对专业性强的单位提供发挥专长的空间。这次认证考虑到相关标准的合并,取得全行业资质,对一些单位有一定难度,我们针对取证对象的不同情况,分为三个层次取证,即全行业资质、行业部分资质、主导工艺资质。各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定位取证。
  ⑥标准突出对业绩、能力、技术骨干和应配备的专业人员的考核要求。分级标准按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地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这样既能做到按能力合理确认资质等级,保证了队伍的相对稳定,也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
  ⑦标准注重对个人资格的考核,有利于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落实质量责任制。
  二、有关资质换证的范围、文件、政策及要求
^^^^⒈换证范围
^^^^⑴对已持有各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单位的换证本次换发工程勘察单位、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的范围限于原来已持有各级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资质证书,主管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行勘察设计企业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勘察设计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对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执行勘察设计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而且仍享有财政拨付事业费的单位,这次不予换发资质证书。
  ⑵对升级、增项、跨行业单位的资质换证由于1997以来,对升级、增项的业务一直未予办理,所以结合本次换证对换证单位的重新核定,对于主行业、跨行业单位的升级、增项的资质换证予以一并办理。对于在1999、2000年主行业为建筑工程设计的资质换证中未予办理的升级、增项申请业务,这次也同步办理。
  ⑶对专项、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资质换证对于尚未修订或制定的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工程总承包资质分级标准和项目管理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资质换证工作,待相关的标准正式颁发后,另行安排。
  ⒉换证条件这次申请资质换证的地区、部门和勘察设计单位应该满足以下的条件:
  ①申请资质换证的地区、部门已经完成勘察设计市场的整顿和质量检查工作;②申请资质换证的勘察设计单位应符合新颁布的《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及有关政策的要求;③申请资质换证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要通过地方的年检,对于没能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必须达到属地年检的有关要求后,才能参加资质换证。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须提交最近的1999年度(如2001年对2000年度的未年检尚未核发)或2000年度的年检证明材料。
  ⒊对有关问题的说明⑴关于科研和规划单位所属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换证问题对于科研院所所属的勘察设计单位,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可以在本次资质换证中提出申请。尚未设立独立企业法人实体的科研院所只能以科研院所的名义申请行业的主导工艺设计资质,不得以自身名义独立申请换发行业的全部或部分设计资质。
  对于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规划院所的申请换证,其证书仅限于企业内部有效。
  对于企业内部所属的独立企业法人的勘察设计单位,在申请行业乙级以上级别资质的,应符合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条件,同时要满足18号文、179号文中规定的换证条件。
  ⑸对社会团体所属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换证问题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所属的勘察设计单位换发资质证书,除了要符合18号、179号文中规定的换证条件外,还要符合一个社会团体只能办一个勘察设计机构,并实行“一会一证”制的原则。今后也不再审批社会团体成立新的勘察设计单位。
  ⑹对中外合资、合作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换证问题对中外合资、合作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接任务的导向主要是向境外发展,所以对于中外合资、合作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换证,除了要符合18号文中规定的换证条件外,还要满足该单位在近5年内至少完成2项外资或中外全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要求,方可提出资质换证的申请。中外合资勘察设计企业中方母体的资质发生变化或外次撤消后,允许以现有的实体申请换证。
  ⑺对分支机构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换证问题对分支机构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在18号文中规定了比较明确的条件:
  一是母体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规定了要具有100名以上的专业技术骨干的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二是异地设置的分支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三是该分支机构在该地区依法经营10以上;四是要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单位上级的“双同意”;五是要符合新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标准的要求。
  ⑻对改制后机构有所变化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换证问题勘察设计单位在改制发生合并、重组、分立等情况引起资质变更的、按以下规定办法。
  ①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合并后重新组建的勘察设计公司,按照资质标准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同时取消原有的资质证书。
  ②对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联合组建的勘察设计集团公司,公司本部仅为管理型的,不须发资质证书,只核定其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对公司本部有经营主体的对集团公司本部及下发的子公司分别核定其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③为支持大中型勘察设计单位的改企建制的,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大中型勘察设计单位可以将其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转移到改制后的子公司,具体意见见建设[2001] 102号文。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换证的勘察设计单位聘用离退休技术骨干和注册执业人员的问题。主要的规定有:一是要有正式签定的聘用手续,二是聘用的离退休技术骨干和注册执业人员总数不得超过该单位技术骨干和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3,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⑼关于收费资格证书的问题鉴于勘察设计单位此次换证已改为企业,经工商登记后即可进入市承揽业务、收取费用,因此本次换证原“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和“工程设计收费资格证书”一律取消。
  ⑽关于申报软盘的使用问题《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的推广工作已开展了半年,从2000年年报工作的布置与实施结果上看,务省市均投入力量进行推广和使用,整体效果是不错的,为整个行业政务管理提供了一套有效的解决方案。
  本次资质换证工作同时也要求结合《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的使用,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生成符合申报要求的信息,另一方面能够通过此次换证工作,在各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形成完整的企业资质数据库,为今后全国掌握和了解勘察设计行业情况奠定基础。近半年来,系统开发单位为完善系统软件做了不少工作,换证前将免费把软件的升级版提供企业和管理部门。这次换证,各地、各企业要尽量使用已调整过的软件申报,各地设计管理部门的同志要重视这一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帮助企业搞好申报,需要培训的可与系统开发单位联系,他们将提供培训与服务。建设部对工程勘察设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从我们本身就没有将之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既不能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也会影响企业对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请大家予以支持。
  ⒋关于换证的程序及审查⑴换证程序及审查的几个环节1999年对建筑为主行业设计单位的资质换证中,我们制定了换证程序,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获得各界的一致好评,收效很好,得到部里表扬。这次资质换证,我们仍基本沿用这行之有效的程序。
  根据93号部令,换证申请程序基本为三个环节,即审核、初审、审批。
  审核部门的主要任务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企业申请资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定。一般指的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还有隶属关系的国务院保留的专业部门、受建设部委托的相关行业组织。
  初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行业审查或称专业审查。
  审批部门负责报批和预公布及最后批准发证。为国家和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具体程序为[2001]179号文十二条、十三条。
  企业申请换证,报送审核的按下述规定分别由相应的部门进行审核。
  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其它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企业
^^^^①中央管理企业及其所属勘察设计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审核部门为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所属勘察设计企业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勘察设计企业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考虑到这次换证任务量较大,我们采取对中央企业所属勘察设计企业的审核,委托中央管理的企业代为审核,重点放在材料的真实性上)。
  其中申请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晋升甲级、工程勘察资质乙级晋升甲级的,在报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应经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地方推荐意见。
  ②国务院有关部门尚未脱钩的直属勘察设计企业的审核部门为该部门,包括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广电、海洋、农业、林业、教育等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晋升甲级、工程勘察资质乙级晋升甲级,在报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应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地方推荐意见。
  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尚未脱钩的直属勘察设计企业,其审核部门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非公交部门所属的设计单位)
  ③地方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含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审核部门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其他行业设计丙级有以下资质的企业审核部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企业申请换证,初审部门:
  ①申请铁道、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广电、民航等行业甲、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初审部门分别为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部门。
  ②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除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以外的行业甲、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初审部门为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专家委员会。
  ⑵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换证程序?
  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分配给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确定的;二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到统而不死,分而不乱;三是为加强行业审查,打破行业的分割和壁垒;四是提高透明度,增强科学性、公正性,加强廉政建设。
  ⒌关于换证的时间安排
^^^^⑴第一批换证:原已持有甲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所有主行业及跨行业的甲、乙级资质证书的换证及升级、增项的申请,请在10月10日以前报齐申报材料,进入申报换证程序。
  ⑵第二批换证:原已持有乙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所有主行业及跨行业的甲、乙级资质证书的换证及升级、增项的申请,计划在2002年3月20日以前报齐申报材料,进入申报换证程序。
  ⑶第三批换证:原有持有丙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拟由丙级晋升为乙级资质的申请和在体制改革中合并、重组单位及有关遗留问题的换证申请,请在2002年8月20日以前报齐申报材料,进入甲级换证程序。
  ⑷第四批换证:原资质为工程勘察、建设行业乙级资质的企业换证,增项、丙升乙及两级有以下资质企业换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安排,但应在2002年底以前结束换证工作。
  ⒍关于审查工作在具体受理程序中分为审核、初审和审批,其中部门和行业协会担负着初审(即行业审查)的任务,一部分部门和协会还将受建设部的委托担负审核工作,对审核、初审工作我再讲点意见。
  ⑴审核:93号部令明确主要任务是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企业申请资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换句话说,如经审核上报材料有虚假不实的,或明显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负相应责任。
  ⑵初审(即行业审查)主要是根据标准条件对经审核的材料在专业行业里进行审查、平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决定你这个行业标准水平的高低、队伍总量的多少,对初审工作的要求是:
  (2-1)各初审部门要按要求成立专家审查组。理由有二点:一是因为现在行业的划分不是过去简单的一个部门一个个行业,许多部门合并为一个行业,以联合专家组的形式比较公正公平,二是有各方面人员代表参加的审查小组更有利于公正、廉洁、客观。专家组的组成,建议由三部分人组成:
  管理部门的、行业协会的、企业的技术专家。专家委员会可留出1-3名人员由建设部和行业部门负责从省市管理部门中推荐。对于专家组的组成我司提出组长单位和副组长单位名单及各专家组的人数要求(见附件)如大家没有什么意见,会后就着手准备并名单于9月底以前报建设部备案。
  对于审查标准的掌握,分级标准及补充标准都有详细规定,届时组织专家学习、熟悉,统一口径、统一标准保证换证的质量。
  ⒎总的要求⑴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协作,狠抓落实。
  资质重新核定换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繁杂细致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这次建筑勘察乙级权限下放地方,地方要对本地区的工程任务量和队伍的需求数量有一个总体控制,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原计划单列市所发证书的换证工作。地方与部门、各部门之间的也要搞好协调。市场在地方,加强管理最终也要落实到地方。省、市及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对统一、开放、竞争、有秩市场机制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保证。地方对涉及其他专业上报的,要依靠有关专业部门把好报送关,审核部门要对报出的材料是否符合标准,材料是否真实可靠负责。要增强申报审查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思想,保质保量完成好换证工作。
  ⑵掌握政策,熟悉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
  资质换证工作政策性很强,建设部陆续出了不少文件:
  建设部93号部长令、建设部2001年的18号文、22号文、178号文、179号文以及与换证有关的[2001]102号文。市场处将这些文件汇集成册供大家换证申请时使用。上述文件对换证的范围、条件、标准、有关政策及操作程序都有明确规定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申报单位要掌握政策、会审的专家要掌握政策、各级审核部门要掌握政策,政策就要统一在标准的文件上,因此就要求我们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有关的人员,一定要学习标准、熟悉标准,按标准的规定要求申报和审查,严防弄虚作假,严防托关系、走后门,严防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要做到同心同德、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掌握政策、严格申报程序、严格把关审查。通过换证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的建设,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为、整顿市场,使我们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一个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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