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8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调整后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即日起正式公布实施。 市政府在通告中明确,调整后的《总规》是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定文件,任何在宁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的建设都要符合规划的要求。 翻阅“调整版”《总规》可知,南京被定性为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和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市6597平方公里的范围划分成市域—都市发展区—主城三个层次。到2010年左右,南京将建成长江下游现代化的中心城市、国际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滨城市,并基本实现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现代化,跻身世界发达城市行列。专家评价,“调整版”《总规》更加明确了南京城市发展目标,强调区域协调发展;更加优化市域城镇发展格局,重视小城镇发展;更加优化都市发展区空间结构,突出新市区建设;更加优化主城用地功能结构,提升主城整体品质;更加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塑造;加强规划实施策略研究,体现弹性引导和刚性控制的结合。 据介绍,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对南京城市发展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近期目标已基本实现。为使《总规》和城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更紧密结合,并留有再调整余地,充分发挥南京作为特大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市政府从去年6月起着手对这部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规划部门先后召开各部门和区县政府座谈会,邀请有关专家论证评审,并将规划调整方案向社会公众展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全市共有4万多市民参加了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公众咨询活动,向规划部门提交了近400份意见建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