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日报》8月17日报道:由规划专家历经1年精心编制的《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20年)》于16日召开的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初步确定了新世纪汕头的城市规划建设发展战略。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法定的依据。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珠江三角洲和经济特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我市“十五”计划要求,去年4月,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承担编制任务。经过1年多来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和精心编制,形成了《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联席会议听取了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和修编单位的汇报,对我市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城市产业结构、城市建设时序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规划纲要》把汕头定性为“全国经济特区之一、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园林滨海城市、粤东中心城市”是比较准确的,突出汕头“一市二城”的特征,确立中心城市的地位。城市空间的扩展也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纲要》在优化市域城镇结构、市区中心、区域产业结构的同时,突出了三个结合:一是经济发展目标与政策导向的结合。对城市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定性、定量、定位的分析,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十五”计划要求,对城市建设发展一系列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贯彻了我市经济战略思想和大政方针。二是政府决策和公众意愿的结合。在强调政府对城市规划建设宏观调控的同时,本次规划通过专家座谈会和公众展示等活动,采用报刊、互联网、电视、电台广播等手段和书面征询等形式,收集吸收了两市一县、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意见,体现了公众参与性。三是近期和远期建设的结合。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时序做了科学的论证,较好地处理了近期建设与长远规划、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原则同意《规划纲要》,并要求在此基础上,继续作深作细,保质按期报请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组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