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海口专电海口市按照“宜商则商,宜住则住,宜绿则绿,应拆则拆”的要求,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使停缓建工程处置取得突破。截至9月底,全市停缓建工程申报处置方案247宗,政府已批复227宗,其中已复工建设的(含续建、现状利用和改建绿地)有68宗。 在复工建设项目中,已基本竣工的有28宗,竣工面积近40万平方米,包括国贸商务大厦、新达商务大厦、新华大厦、龙海大厦、金都花园、金广大厦、翠玉园、红明大厦、四海大厦(以上10宗为申报转化房的项目)等。此外,金马大厦、五矿大厦、科海大厦等项目绿地改造已完成。 为配合中心城区综合整治工作,海口市近来加快了中心城区停缓建工程复工进度,选定海府路、海秀东路、龙昆北路、滨海东路,以及西海岸南侧的停缓建工程作为处置重点。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海口市政府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采取一案一策的方法,逐个项目调查,逐个召开协调会议,帮助产权人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其按政府批准的处置方案复工建设。只要是属于处置停缓建工程范畴的,建设方若手续资料齐全,市城建局将在2天内办完复工手续;若手续资料不齐全,市城建局可按特事特办的原则,批准先开工,后补齐资料;质检部门先质检,收费挂账;对规定限期内未申报处置方案或未按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的停缓建工程,指定机构进行代为处置。 截至目前,中心城区海府路、海秀东路、龙昆北路、滨海东路两侧的停缓建工程36宗,其中35宗批复建设,注销1宗;已投入使用的12宗(含四块绿地);正在复工建设的9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