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部党组研究同意,为做好我国加入WTO的准备和加入WTO三至五年过渡期的工作,促进建设领域对外开放,建立部WTO 工作司际联席会议。为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司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建设领域在WTO服务贸易协议中的承诺,研究、协调过渡期建设领域有关对外开放的政策;落实我国加入WTO在建设领域作出的开放承诺。根据WTO的规则,研究、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二)按照外经贸部要求,研究、答复世贸组织成员就我国建设领域涉外经济政策所提出的问题,协调解决加入WTO后建设领域可能出现的涉外纠纷;并为世贸组织成员提供建设领域涉外经济政策的咨询。 (三)协调讨论成员单位认为需要研究的问题。 三、司际联席会议的组成 根据部党组意见,建立部WTO工作司际联席会议,由综合财务司牵头。 部WTO工作司际联席会议,由综合财务司张允宽同志负责,各有关司领导为成员。司际联系会议日常工作由综合财务司外资处承担,各有关司指定一名主管处长担任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 四、司际联席会议的工作方式 司际联席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两种方式。 全体会议,司际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主要讨论、协调加入WTO后涉及建设领域全局的重大问题,以及需要提请部决定的事项。 专题会议,司际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出席,主要讨论、协调加入WTO后涉及建设领域各行业的专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