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9日至9月24日,建设部、监察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第四检查组在云南、贵州、四川三省自查、抽查的基础上,根据三省建设厅提供的昆明、曲靖、贵阳、遵义、成都和德阳市的在建项目名单(昆明255、曲靖25;贵阳236、遵义44;成都52、德阳89),共计701项,从中随机抽取了23项,由于成都市只提供了52个项目,明显偏少,检查组又从大街上选定了3个项目,这样三省共检查了26个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3项,市政工程3项。 在受检的26个项目中,除成都三环路成龙立交桥没有评分外,其余项目都进行了评分,其余项目都进行了评分,25个项目综合平均分为71.45分。从表面上看这些项目质量是可以的,但实际上对照“两法、两条例”的规定,26个项目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也说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市场行为问题多多 1、招投标行为不规范 在检查的26个项目中,虽然有25个项目进行了招投标,但招投标行为仍不规范。按规定,这些项目均应该公开招标,实际上有13个项目没有公开招标,而是采取了邀请招标,加上一个项目没有招标,不规范行为占一半以上。在招标项目中,有9个项目存在发标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期不足20天的行为,占36%,违反了《招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更为严重的是成都市瑞升南苑商住楼工程招标,招标代理公司是成教高新建设区经济技术咨询公司(乙级),该公司只收代理费,不尽责任和义务,业主又不懂程序,造成假招标。该公司只收代理费,不尽责任和义务,业主又不懂程序,造成假招标。该工程发标至投标时间为9天,邀请投标的单位只有3家,其中两家建筑公司成都天力(中标单位)、新安建筑工程公司的投标价一分不差,且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完全相同,只有单位盖章和执业造价员盖章不同,评标人数只有4人,也不足法定人数。 还有贵阳山林小区一期商住楼,施工队伍进场时间为6月30日,合同开发时间为7月8日,而施工招标时间为8月8日,且有两个投标单位的预算仅差0.1元,检查该项目时,省、市招标办的负责同志也在场,他们也认为该项目招标是假招标。(这两个项目都在开发区)。 2、甲乙双方行为不够规范 在检查的项目中,仍有甲方违规委托勘察、设计任务,乙方越级(4个)承揽或无资质(1个)承揽勘察、设计任务以及合同签订不规范(3个)的情况,涉及6个项目,占23%. 3、政府行为不够规范贵阳市规划局用《建设项目“三通一平”许可证》代替《规划许可证》。该证“备注2”明确规定“本证不允许自行工程放线、挖槽”,而却在许可证文中增加了“ ^^^^3.同意放线、开挖基槽(手写)的内容。一张证书,同一时间,贵阳市规划局盖了两个互相矛盾的章,其结果造成贵阳市所有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滞后于施工。 这次检查共有10个项目《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滞后于施工(贵阳5个),占38%.在补办的《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中,没有一项受到任何处罚。 4、监理工作有待加强 在检查的项目中,有24个项目实施了工程监理,但普遍存在监理报告针对性不强,没有重点,记录简单不完善,有的监理人员无证上岗(或仅有培训证),人员素质达不到监理要求,很难发挥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工程质量不尽如人意 1、工程勘察方面 从26个受检项目看,普遍存在工作量偏少、取岩(土)样组数不能完全满足规范要求,部分钻孔深度偏浅、抗震设防区没有划分场地土类型及场地类别等问题。有3个项目的勘察工作违反强制性条文,占12%。 比较典型的有两个,一是云南安宁市电信综合楼的勘察工作,勘察单位是云南安宁市电信综合楼的勘察工作,勘察单位是云南地质工程勘察院(甲级),在勘察过程中,不仅工作量少,而且原始记录混乱,很多钻孔没有取样记录及岩性描述(也把地层分布图划出),空缺严重,违反了强制性条文,使勘察结论错误,造成设计单位重新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是贵州地矿102地质工程勘察公司承担的遵义德威公司2号楼,送检的原始记录不是原始记录,而是重抄的,在检查组再三要求下,才把原始记录拿出来,提供的原始记录不仅钻探日期不对,内容错、缺严重。这两个项目都违反了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也违反了《质量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2、工程设计方面 除市政项目不能注明和个别建筑注明外,绝大多数能够注明合理使用年限的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在设计文件中注明,违反了《质量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此条没有处罚)。有2个项目的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 遵义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遵义德威公司2号楼,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违反了《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3和第6.2.5条规定(强制性条文)。 由西南交通大家勘测设计所设计的三环路成龙立交桥,没有进行抗震设计,违反了《防震减灾法》第十九条规定,桩基质检违反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8.6.3条规定(强制性条文)。 3、施工方面 在受检的26个工程项目中,22个项目均没有留置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导致混凝土拆模、施加预应力、施加施工荷载等工序无可靠依据),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条文和《质量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占85%.同时,一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不完善,现场管理不规范,工程实体质量不高。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和砌体工程的质量通病仍较普遍地存在。 (如混凝土工程的蜂窝、麻面、孔洞、浇注不实;砌体工程存在马牙槎留置不当、砌筑砂浆不饱满、表面平整度和砌筑标高超差)。 在云、贵、川三省的检查中,我们认为有两个工程比较典型,各方违规比较严重。 遵义市德威公司2号楼——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没有进行招投标和监理,原立项文件规定建筑面积1.0万平米,实际建设面积为1.3万平米,也未补办超计划手续。 成都三环路成龙立交桥——该项目业主委托越级勘察、设计,西南交通大学勘测设计事务所越级承揽勘察、设计任务,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又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桩基检测也违反强制性条文,混凝土试块有见证取样制度但没有落实,上述行为均违反了《质量条例》,没有进行抗震设计,也违反了《防震减灾法》等。这两个项目,我们都已下发了全面整改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