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和整顿建筑市场的工作,使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建筑市场秩序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通知要求,经国务院同意,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通知指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法定建筑程序,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筑程序的行为;切实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察,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继续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强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水平;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纠正对建筑市场违法设障、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的行为。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检查工作,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作出处理,特别是对于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与反腐败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