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农村城市化,把城市和乡村纳入统一的社会经济发展大系统,建立新型城乡协调关系,目的在于改善城乡功能和结构,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协调城乡利益结构和利益再分配,从而加快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 1.农村城市化的定义 按照定义所涉及的空间和时间范围,有广义农村城市化、一般农村城市化和狭义农村城市化之分。 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的历史是一定的历史时期的过程。从广义上讲,自从类社会有了第一个城市,人类就开始有这种转化的缓慢的积累过程,所以,广义的农村城市化历史几乎等同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广义农村城市化是指从第一个城市诞生之时起到农村完全被城市结构同化的历史过程。 一般农村城市化则是指工业革命以后,到城乡结构同化的历史过程。它既包括工业革命初期人口剧烈流动,城市大量衍生,城市化最激烈的变动时期;又包括工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口向农村回归,农村结构本身同时发生变动的时期。 狭义人口城市化则是指工业导入时期,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城市不断普及的激烈变化时期,它等同于城市化发展阶段。 本文使用农村城市化这一概念是指狭义上的农村城市化。 当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大量的农村人口和农业富余劳动力亟待向城市转移。农村和城市是人类生存的两种形态,它们都是由资金、劳动力和资源这三种社会要素构成的,但这三种要素在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聚集程度和结构方式是不同的。所谓农村城市化是指社会由农村社会存在形态向城市社会存在形态变迁的人类社会发展运动过程。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