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施工 查看内容

关于我国建筑企业结构优化(6)

2001-12-11 08: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3|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  8.加强建筑业劳动力市场建设   8.1我国目前有2000多万农民工的建筑劳务   现场上直接操作基础上由他们完成,他们大都未经过培训。文化水平低(初中以下占91%),普遍技能低下,严重威胁着工程质量和生产安 ...

  8.加强建筑业劳动力市场建设
  8.1我国目前有2000多万农民工的建筑劳务
  现场上直接操作基础上由他们完成,他们大都未经过培训。文化水平低(初中以下占91%),普遍技能低下,严重威胁着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影响产业结构升级。建立有效的建筑劳务培训机制和管理机制成为防止工程恶性事故发生的“治本之策”,实属迫切需要。
  8.2劳务培训目标
  2000-3国家劳动局颁布了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中,与建筑业相关的共12种,分别是: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设备安装工、装饰装修工、电工、管工、焊工、木工。据调查,全国仅有10%的劳务人员经过培训上岗。3年后比例增加到50%,5年后达到80%,高到1:2:2.并且建设在高级工上设置技师岗位。
  8.3建立建筑劳务的培训投入保障制度
  目前综合承包企业普遍不愿意出钱培训劳务,因此,建议由政府、产业、劳务本人多元参与的投入保障制度。即由国家认可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构实施,劳务基地新建、扩建和改建时,给予一定的基建经费和设备经费补贴;建立建筑业人力资源开发基金,征收工程总造价的0.25%(按照1999年的工程造价可大约征收35~40亿元)作为市县劳务培训基地费,专款专用。保证现行的占工资总额1.5%的教育经费(年约25~35亿元),各单位要确保用足用好。收取少量个人培训费。将现有劳务的价格提高10%,收取其中30%(年约为30~45亿元)作为个人培训费。经测每年可培训400万人。对此,要有严格的财务审核制度。
  8.4强化劳务基地的建设
  要形成了以市(县)建工局为龙头,以县镇建筑业管理站为骨干,以驻外建管处为纽带,以骨干劳务施工企业为前沿的一体化管理格局。输出合格的、有上岗证的建筑劳务。
  建筑劳务要属地化管理,建议在全国各市县普遍设置劳务基地市县,或临近几个县联合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可参考日本的建筑技工培训和工会制度。
  8.5持证上岗工作和行业管理相结合
  建立未经培训或培训没有合格,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就不能上岗,就要待岗,甚至失业,让从业人员产生“危机”感,形成利益——危机双导向机制,使提高素质成为劳务人员的自觉自愿行为。
  8.6劳务的素质和企业资质相结合
  在资质管理中要明确要求,除各类专业人员外,建筑劳务进场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要在近几年内分别达到的相应比例。
  8.7人员的素质要求和建筑市场管理相结合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除对建筑企业的资本金、工程造价进行评定外,项目人员(劳务)必须具有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的承诺保证。
  8.8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相结合
  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实行“压证”、佩带“胸卡”施工。便于检查、监督和管理。
  (未完待续)

收藏 邀请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