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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拆迁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贵阳)

2001-12-1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6|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抓好拆迁规范化管理 当好城市建设“先锋”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 2001年10月 在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工作被誉为城市建设的“先锋”,又被称为城市建设中最难的一项工作,这是房 ...

抓好拆迁规范化管理
当好城市建设“先锋”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
2001年10月
在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工作被誉为城市建设的“先锋”,又被称为城市建设中最难的一项工作,这是房屋拆迁工作的性质决定的。城市建设项目能不能顺利进行,城市的总体规划能不能顺利实施,首当其冲的一项工作就是房屋能不能顺利搬迁。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区开发建设,都离不开房屋的拆迁安置和补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做好了,城市建设的面貌就能焕然一新。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城市房屋拆迁既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经济性、群众性非常强的工作,又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既涉及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到城市总体规划的实现和城市建设的速度,既涉及到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又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既是党和政府领导重视的“重点”工作,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工作,也是实施旧城改造的“难点”工作。
如何抓住“重点”,找准“热点”,解决“难点”,这是我们做好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检验我们是否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做好房屋拆迁管理的核心问题。为此,我们处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早在1989年就进行了“抓行风、树新风,抓廉政、促勤政,抓公开、促公正”的试点,并明确把“结合实际抓好行风建设,求真务实树立行业新风”作为行风建设和拆迁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在内部,我们重点是抓根本,建立一支能胜任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在拆迁现场,我们认真推行了公开办事章程,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结果的“八公开”的制度;在实施拆迁过程中,我们引进公证机制,把司法公证贯穿在拆迁工作的全过程,较好地解决了“拆迁难”问题,我们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赞扬。1996年,处党支部被中共贵阳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房屋拆除安全工作从1996年归口管理后,连续五年被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思想政治工作被全国房政研究会西南分会评为“优秀研究会”。拆迁处从1984年成立至今17年之久,未发现一桩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人和事,未发现一桩违法违纪违章管理的人和事,未发现一桩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人和事,全处职工用人格和品德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抓根本,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要依法拆迁,依法行政,做好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首先必须抓根本,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人,用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教育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使每个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依法拆迁,依法行政,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拆迁管理落到实处。一个人的头脑里,如果没有强大的理论作武装,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只讲物质利益,只讲金钱,只讲个人得失,不讲理想,不讲道德。不讲奉献,就会失去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失去行为的正确规范,失去灵魂,失去方向,失去精神支柱。尤其是我们从事拆迁管理工作的同志更应该用正确的理论武装自己,指导工作和行动。如果我们自身的理论政策水平不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了解,拆迁法规的相关法规不掌握,就不可能胜任拆迁管理工作,做好拆迁管理工作,也不可能保证和维护拆迁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性和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十多年来,我们坚持从拆迁处的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地按照“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总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人的工作。一是经常结合形势、任务和工作性质,认真组织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法律法规;二是采取报告会、学习座谈会、参观、考察、扫墓等形式,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永远跟党走的信念;三是根据形势、任务和要求,运用正反典型例子,认真抓好党风党纪党性和反腐倡廉教育;四是结合行业特点,抓好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落实“以德治国”方略;五是鼓励职工自学理论、自学成才,充分调动职工学习政府、学习文化知识的自学性。切实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植于每个职工的头脑里和行动上,坚持一贯地把抓好职工的政治理论的学习教育,培养“四有”职工队伍,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道德、业务素质,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作为根本性的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在学习教育的过程中,不断引导职工做到“六个树立”、弘杨“五种精神”,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树立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思想道德标准;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思想境界;树立良好的群体形象和集体荣誉感。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五种精神。通过这些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和工作,全处职工不仅在素质上不断得到了提高,而且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自觉性上得到了提高,能自觉把握什么事情能够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事情应该做的是非标准,使全处职工在主管全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这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最难最敏感的工作中,经受住了人际关系的考验,经受住了权钱的考验,经受住了房钱的考验。同时,职工的文化、理论知识结构与建处初期相比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建处初期20个在编职工,只有2个同志具有中专学历,现在有11个获得大中专学历,原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工只有7个, 现有15个职工获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有正式党员3名, 现有U?降吃112名,另有10个职工主动向党支部写了入党申请书, 已有5个入党申请人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还有3人列为近期发展之中。有了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对于抓好行风建设,做好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已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抓制度,推动行风建设健康发展。
在抓根本,建立一支高素质职工队伍的基础上,我们还认识到,要抓好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拆迁管理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一套规章制度和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和拆迁管理行为,使每个职工在房屋拆迁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管理有章程,办事有依据,衡量工作好坏有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从而推动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健康发展。为了使建立起来的规章制度具有可操作性、适用性和科学性,我们在1989年廉政建设试点期间,就围绕“拆迁难,难在哪里”为题,从上到下,从内部到外部,从单位到社会各界广泛开展讨论,征求意见,从管理上找漏洞,从体制上找弊端,从工作上找难点,从制度上找弱点,从法规政策上找答案,为建立一套有利于行风建设,有利于廉政建设,有利于管理工作和职工做得到,管理行得通的规章制度找到了可行性的资料和答案。大家一致认为:过去拆迁难,一是难在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没有建立有章可循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和公开办事的制度,导致拆迁工作互相攀比,互相猜疑,透明度不强;二是难在我国住房分配上长期以来实行的“福利制”、“供给制”的弊端和供需矛盾以及给拆迁工作带来的诸多矛盾和困难。在拆迁工作中,往往是住房条件差和住房百积小的被拆迁户,恰恰又是人口多、住房拥挤、经济负担重的困难户和解困户,这些被拆迁人往往是想通过拆迁重新安置一套舒适的新房子、好房子、宽房子,而建设单位依据法规规定只有拆一还一的义务,一些住房拥挤户想在拆迁后住上一套宽房子,又不想补交一分钱,这就必然给拆迁工作带来矛盾和纠纷。如何处理好这些矛盾和纠纷决问题的处方和办法。首先,我们加强了立法工作力度。1989年,我们结合市委在我处进行的廉政建设试点,对1984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贵阳市建设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成《贵阳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1990年讨论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从此,我市的建设拆迁管理工作由政府规章上升到了地方性法规的轨道,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颁布之前,在全国推行依法拆迁,依法管理最早的城市之一。至今,我市的拆迁管理办法经过探索起步,立法规范,修改完善到今年的进一步修订等四个发展阶段,使《办法》的条款和内容更加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更加符合我市市情的实际,更加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更加规范了拆迁行为和管理行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其次,在管理上为了有利于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我们先后制定了《拆迁工作人员十条守则》、《拆迁人员六条纪律及违纪处罚办法》、《拆迁工作人员职责》、《拆迁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申办拆迁许可证须知》、《管理工作程序》、《拆迁纠纷立案裁决程序》、《强制搬迁程序》等一整套与拆迁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各种规章制度适时地进行对照、检查和总结,看看哪些规章制度是可行的,哪些是不可行的,可行的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不可行的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地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具体、更全面、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在内部建立制约机制。 十多年来, 我们相继建立健全了“办公会制度,万元以上经济补偿集体审案制度,领导签字把关制度,影响拆迁管理和公证的回避制度,持证上岗制度,两人管点制度”。这些内部制约机制建立完善后,对于防止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上的随意性和片面性起到了积极的遏制作用。四是在外部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在拆迁现场公开办事章程,办事依据,办事结果,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抓公开,增强拆迁管理工作透明度
抓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必须向群众如实公开办事章程,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结果,才能增强工作上的透明度,增加群众的信任感。尤其是房屋拆迁安置这样一件比较敏感的群众性工作,如果没有群众的配合,理解和支持,更是寸步难行。过去因公开办事的透明度低,在一个地方拆迁,安置结果互不了解,造成被拆迁人不理解,不支持和互相攀比,给拆迁工作带来了阻力和难度。如何采取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十多年来,我们结合廉政建设试点,在拆迁工作中认真推行了公开办事制度的落实。首先,坚持在拆迁现场召开拆迁动员会,向群众逐条宣讲拆迁法规和政策,宣讲安置依据,补偿原则,介绍安置情况,现场解答群众提出来的疑难问题。这样做的好处是,让被拆迁人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对号入座。其次,坚持在拆迁现场推行公开办事的制度和章程。即在拆迁现场公开办公;公开拆迁安置的办事依据、程序;公开被拆迁户的人口、辈份、原房状况、产权归属;公开安置方案、结果及安置房的标准平面图;公开拆迁补偿费用标准;公开拆迁期限、过渡期限;公开拆迁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公开说情人的身份、内容。使拆迁双方当事人明明白白拆迁,清清楚楚签约,高高兴兴搬迁。三是为使公开的内容不流于形式,我们坚持在拆迁现场,设立说情曝光台,引进公证机制,增强司法监督力度。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将安置房的远近、高低、好坏搭配成若干组,按照拆迁户的签约顺序,实行先签约有优先选择安置地点和楼层的权利,这样在安置上就达到了变“官分”为“民选”的目的。此外,我们还将公开办事内容和内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等在贵州日报和贵阳日报上登载,并在处内部全部张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的监督。这样就保证了拆迁工作始终根植在群众的监督之中。四是坚持引进公证机制,把房屋拆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在房屋拆迁难的问题基本解决,拆迁速度明显加快,工作效率成倍提高的基础上,我们及时发现房屋拆迁工作不能只求拆得快,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用法律手段强化房屋拆迁管理, 把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从1991年起,我们按照这个思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精神,提倡对公开办事的内容、房屋拆迁协议、安置房的平面图及安置补偿结果等内容进行公证,对产权有争议,有纠纷或一时不能确权的房屋以及强制执行拆迁的必须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证据保全公证。通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把公证机制引入拆迁工作,最大的好处是以法律手段强化了拆迁管理,并将廉政建设的措施和公开办事的内容通过司法公证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既不因长官意志和个人单方面要求而发生变更,又依法保护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我处在拆迁现场推行公开办事,引进公证机制的做法,不仅得到广大市民的赞成和拥护,而且得到了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肯定和收藏、并写入1996年修改后的《贵阳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之中。把公开办事的内容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更进一步地提高了公开办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规范了拆迁和管理行为,增强了监督力度,对于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少被拆迁人深有感触地说: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把拆迁公开办事的内容和要求写进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广大人民的心愿,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这样公开拆迁,而且又用法规作保护,我们老百姓非常拥护、非常理解、非常放心。
十多年来的工作实践给我们的一条重要启示,这就是对直接同群众利益相关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房屋拆迁工作,只要我们坚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去严格依法办事、公开办事、秉公办事和依靠群众监督,老百姓就会拥护我们、理解我们、支持我们。如果我们背离“三个代表”的要求,不能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老百姓就不会拥护我们,理解我们,支持我们,拆迁管理工作就寸步难行。
(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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